求歡不成翻臉 嗆賞兩巴掌
判決指出,林女與教練曾有言語上的曖昧關係,因不滿對方拒絕性邀約並疏遠,從2024年4月底起反覆傳訊求歡,之後揚言公開對方私生活,讓他無法繼續當教練,還嗆「賞你兩巴掌」、「出門要注意自己安全」,讓教練心生恐懼,就診身心科。
化名發文攻擊 保護令也擋不住
林女另以不同暱稱在臉書、爆料公社及Google評論發文,指稱教練與多名女學員有不當關係。教練不堪其擾,聲請保護令獲准,法院於同年6月禁止林女接近或透過網路騷擾教練,她經警方告知後,仍於9月至10月發文、留言攻擊,教練忍無可忍提告。
屏東地院認為,相關言論涉及教練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不能以內容真實為由免責,將跟騷、恐嚇及誹謗行為從一重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刑5月,另依違反保護令罪判刑2月,合併應執行6月。
二審認罪求輕判 法官不買單
林女不服,提起上訴,主張已認罪且有意和解,但遭教練拒絕,請求輕判。高雄高分院指出,林女直到二審才坦承全部犯行,未取得對方原諒,診斷資料也顯示教練身心傷害非輕,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