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打掃廁所竟動歪腦筋 垃圾桶鑽洞藏鏡頭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許男2024年5月起在台中市北區一家拉麵店工作,工作內容包括打掃店內3樓廁所,竟利用職務之便,以打火機、螺絲起子等工具在廁所垃圾桶鑽洞,再放置針孔錄影鏡頭,並在手機下載軟體控制設備,可直接監看、控制錄影及停止,偷拍影像還會自動儲存至手機相簿。
檢警調查,許男涉嫌不只在廁所內設置偷拍設備,當穿著裙裝的女性顧客前往廁所時,還會尾隨至店內樓梯處,將鏡頭放置在樓梯下方朝上偷拍裙底;待女客進入廁所後,再涉嫌透過事先設置的針孔攝影設備偷拍如廁影像。
連女友也受害 手機驚見大量女性偷拍影像
起訴書指出,許男當時交往的A女也成為被害人。2025年7月至今年3月間某日,女友前往許男工作的拉麵店探視並入店消費,期間進入廁所,許男涉嫌開啟事先放置的針孔攝影設備,未經同意偷拍女友如廁影像;另於2025年10月初,兩人在台中市北區同居處發生親密行為時,許男也涉嫌未經女友同意,以手機或其他攝影設備錄下具有女友面容的性影像。
檢方指出,A女交往期間查看許男手機時,發現相簿內存有大量特定或不特定女性在樓梯、公共場所遭偷拍裙底,以及營業場所廁所內遭偷拍的私密影像,遂於今年3月11日截圖存證後,要求許男將相關影像全部刪除,許男當時也依要求刪除。
刪除後繼續拍 檢警追出更多影像
檢方調查發現,A女要求男友刪除偷拍影像後約2個多月,許男使用的手機內又出現至少40至50個新拍攝的偷拍影片及照片,包括今年5月31日晚間8時29分許,另名被害人B女在拉麵店用餐期間準備上樓如廁,許男涉嫌從樓梯處尾隨,以錄影設備偷拍其裙底等隱私部位,B女事後向警方提出告訴。
許男在警詢及偵訊時坦承部分犯行,並供稱相關手機曾被用來偷拍不特定女性,檢方綜合許男供述、A女及B女指訴、相關影像翻拍照片等證據,認定涉嫌未經同意無故攝錄性影像,偵查終結後依法起訴。
檢方認定3次犯行 法院裁定羈押
台中地檢署認為,許男相關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未經同意無故以錄影方式攝錄性影像罪,起訴書認定3次犯行,建請法院分論併罰,依法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本案由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查獲許男涉嫌在北區三民路一家拉麵店廁所偷拍女性如廁影像,移送檢方偵辦後,目前已由法院裁定羈押,警方也已責請店家針對涉案廁所及相關場域進行安全檢查及改善,防止再發生類似偷拍事件。
還有被害人不知道自己遭偷拍 警公布4日期急尋人
由於檢警清查影像後,研判除了目前已確認身分的被害人,可能還有其他女性根本不知道自己曾遭偷拍,警方因此公開尋人,呼籲曾於今年3月11日、5月26日、5月29日及5月31日,前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中友百貨附近涉案連鎖拉麵店用餐的女性民眾,可主動與台中市警二分局聯繫,由檢警進一步比對、釐清是否為被害人並依法保障權益。
警方表示,有疑慮的女性民眾可撥打台中市警二分局電話04-22351001聯繫。由於性隱私案件涉及高度個人隱私,警方將依法處理並維護被害人權益;檢警目前仍持續清查相關影像及可能被害人,實際受害人數仍有待後續偵查、比對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