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4/1起新版旅行不便險上路 富邦產:每日住宿不受限2千元

新版旅行不便險理賠採有利保戶認定。林林攝 zoomin
新版旅行不便險理賠採有利保戶認定。林林攝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近期受巴威颱風襲台影響,海外旅遊行程大受波及,許多民眾回台時因航班取消,被迫滯留國外多日,產生額外交通與住宿費用。富邦產險針對今年 4 月 1 日(含)起實施的「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第24條的旅程更改保險,將採取「有利於保戶」的從寬認定原則,住宿費補貼將改以「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不再受限於2000元限制。

本文大綱

「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第24條規範「旅程更改保險」,理賠遭突發天災等事故,被迫更改預定旅程所增加的交通與住宿費,因近期天災滯留海外引發理賠爭議,金管會責成產險公會從寬認定。

理賠採有利保戶認定

富邦產險表示,過去實務上,若無法提供旅遊事前已預定住宿等的「預繳費用證明」,每日理賠金額僅能以交通加住宿合計2000元為限,當保戶被迫滯留國外時,多無法提供此證明。

為了讓保險真正發揮分散風險的效果、減少理賠爭議,富邦產險針對旅程更改保險將採取「有利於保戶」的從寬認定原則,住宿費補貼將改以「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且凡是持有2026年4月1日(含)以後簽發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保單,且發生滯留國外事實的保戶,均可適用本次最新的從寬認定方案。

富邦產險說明,若保戶於旅程最後準備返台,卻因颱風等天災被迫滯留國外時,只要提供「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單據,如飯店收據、發票等,申請理賠時將以此金額作為原預定的住宿費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的理賠上限。

住宿理賠上限1.2倍

舉例來說,若原訂最後一晚住宿為4000元且為單人住宿,放寬後每日住宿理賠上限提高至4800元。富邦產也提醒保戶,若收據中包含多人費用無法拆分,將依實際入住人數比例計算,假設是雙人房,理賠金額會除以2。此外,若全程皆無任何原定住宿單據,則將維持每人每日最高2000元的上限。

近期受巴威颱風影響而滯留國外的民眾,富邦產險也提醒,務必妥善保留當地的「原預定行程證明文件」以及「滯留期間所有實際支出的交通、住宿費用收據正本」,以利後續保險公司理賠審核作業順利進行。

申請期限2年內

旅平險的不便險最長2年內皆可以申請,信用卡贈送的不便險大多必須在60天內申請。專家提醒,理賠上限不代表一定會賠這麼多,仍需要核實實際花費。

國泰產險也在官網公告三點提醒,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新制度:1.如果在氣象機構「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後」才投保者,因颱風因素所致的「班機延誤」及「旅程更改」相關損失,無法申請理賠;契約其他保障項目仍有效,權益不受影響。

2.全業界限投保2張:相同保期(含保期重疊)於所有產險公司最多投保2張。3.同公司限投保1張:相同保期(含保期重疊)於單一產險公司最多投保1張。

2026michelin

⭐️ 即刻下載!無廣告《知新聞》App

# 旅行不便險 # 富邦產 # 國泰產 # 巴威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