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重裝瓶 竄改日期消庫存
高雄市衛生局今年4月接獲投訴指稱,1名民眾前往高雄某皮膚科診所進行果酸換膚療程,未料臉部卻冒出大片紅腫與水泡,出現大面積灼傷,憤而檢舉。衛生局派員稽查,追溯出藥劑來源為化粧品業者,卻未具產品代理商資格。
檢調與衛生局6月10日發動搜索,兵分3路突擊工廠、公司及嚴姓負責人住處。發現堆滿大批化學原料,還有空瓶、標籤噴印機及封膜設備,懷疑主嫌將來源不明的液體私自調製,分裝貼標後,供貨給多家醫美院所。
黑心家族私製山寨高級貨 不法獲利2千餘萬
檢調查出,嚴嫌自1998年起代理某美商保養品,但自2007年後未再進貨,現有庫存產品、原料早已過期許久。但嚴嫌明知變質,仍利慾薰心,唆使擔任公司主任、副理及業務的子女,將這些逾期保養品重新裝瓶,打印虛假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
此外,這家人在未獲得授權情況下,私自委託台灣或義大利的工廠製造相同產品,刻意在包裝上標示英文說明,佯裝為原廠高級進口貨,再透過業務大力推廣。
檢方初估,該公司靠著販售過期、山寨商品,多年來不法獲利高達2600餘萬元。
勒令下架!最重罰5百萬
高雄地檢檢察官周容指揮專案小組,傳喚嚴姓負責人等5人到案。檢方訊後認嚴嫌涉犯加重詐欺取財、妨害農工商等罪名,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昨1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嚴嫌80萬元交保,共犯2名子女則分別30萬元交保或限制住居。
高雄市衛生局強調,針對業者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行為,已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最高可重罰500萬元。目前已命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並通知各地衛生機關與公會協助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