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位置不對勁 女騎士驚覺愛車遭撞
台中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曾科元日前上午10時許接獲劉女報案,她表示上午9時騎機車前往高工路附近辦事,約1小時後準備離開,卻發現原本掛在右側後照鏡的安全帽竟被放到椅墊上,直覺機車可能遭人移動;仔細檢查後,更發現左側車身及後照鏡出現多處損傷,但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聯絡資訊,懷疑遭車輛碰撞後對方離去。
監視器還原真相 自小客倒車撞倒機車
警方隨即調閱周邊影像,在鄰近民宅屋主協助下取得監視器畫面,發現一輛小客車倒車時撞上劉女機車,機車連同安全帽應聲倒地,巨大聲響還驚動附近小吃攤店員。駕駛發現闖禍後隨即下車,將倒地機車扶正,但沒有報警、留下聯絡方式或等待車主到場,自認已「恢復原狀」後便直接開車離去。
看起來沒損傷直接離開 駕照吊扣1個月
警方循監視器鎖定肇事車輛,當天通知56歲周男到案說明。他供稱,當時準備到附近購物,停車時聽見後方傳出聲響,下車才發現撞倒機車,因此趕緊將車扶起;由於當下查看「好像沒有什麼損傷」,才認為應該沒事而離開。警方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針對其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行為依法舉發,並吊扣駕照1個月。
小擦撞也不能一走了之 警:應停車報警處理
警方提醒,汽車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即使沒有人受傷或死亡,仍應依規定處置;若未依規定處理,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肇事逃逸並得吊扣駕照1至3個月。民眾發生事故應立即停車、報警並留在現場配合處理,切勿認為「沒人受傷、車子扶好就沒事」,否則原本只是小擦撞,可能因逕自離開衍生後續行政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