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聲援解職陸配!擬修國籍法解套 「無知劉世芳只會亂咬人」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中國大陸籍配偶村長鄧萬華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遭到解職,向花蓮縣府訴願決議撤銷原處分,但內政部長劉世芳仍堅稱,《國籍法》規定沒有解釋空間。鄧萬華今親上火線,哽咽嘆自己過去一整年精神內耗,半夜都有黑熊黑鳥打電話滾回中國,但她不會滾回去,因為孩子在哪心就在哪。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說,黨團已經研議修《國際法》,增訂「防小人條款」,陸配參政不受國籍法限制,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
國民黨團今召開「賴皇帝欺負小陸配」記者會,黨團總召傅崐萁痛斥,賴清德手法令人髮指,包括鄧萬華、史雪燕還有其他受害者,因為深受恐懼壓迫,所以沒勇氣到國會殿堂表達遭受破壞。
傅崐萁說,今天受害的基層里長,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籍滿10年後有參政資格,但內政部長劉世芳居然扭曲解釋,無知的用《國際法》位階否定憲法,彰顯賴皇帝劍指何方,不學無術的部長群起攻之,國家沒有御史大夫,只要會咬人、泯滅人性就能在賴清德政權享有高官,用大砲導彈打小鳥,令人髮指。
傅崐萁也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講得很清楚,國家尚未統一,在一國有兩個區域,但都屬於中華民國,賴清德愧為在憲法宣示的總統。
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說,根據1991年增訂憲法增修條文,我國區分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因此授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憲法下,大陸地區不是外國,從頭到尾沒有《國籍法》問題,黨團為了保障弱勢,已經研議修《國籍法》,修訂「防小人條款」,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限制,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
鄧萬華則哽咽說,她從去年11月到現在整整一年,每天都精神內耗,最近半夜有黑熊黑鳥(應為青鳥)打電話要她滾回中國,她白天要工作要養家賺錢,每天要抱她老公,本來70公斤因為解職暴瘦10公斤,誰能幫她,請問總統賴清德,內政部長劉世芳,她哪一點不符合台灣媳婦的資格?
鄧萬華說,她不會滾回中國,因為她的孩子在哪,心就在哪,她作為母親還不夠嗎?賴總統可以接受移工外勞,為何不能接受陸配?難道她們的孩子不是台灣之子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