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修法 新北盼強化地方權限
行政院今天(21日)下午4時舉行審查《食安法》修正草案會議,邀請六都首長與會,會議由政務委員陳時中主持,相關部會首長列席討論。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代表新北市政府與會。
對於中聯油脂爆發問題油事件至今,地方政府身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線執行者,不過從近期事件處理經驗來看,中央相關資訊,未能第一時間下傳地方,資訊出現落差,同時地方政府緊急處置權限被限縮。導致地方政府無法立即進行封存、抽驗、要求停售或下架等措施。
新北籲:中央建立食安即時共享
朱惕之向中央喊話,代表新北市政府提出五點建議:
第一、建立中央與地方即時資訊共享機制,重大食安事件往往跨越多個縣市,地方最需要的是第一時間掌握完整資訊,包括問題產品、批號、流向、販售通路及檢驗結果。建議明定中央在確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後,應同步通知各地方主管機關,並建立統一資訊平台,讓地方能立即展開查核、下架及回收工作,縮短應變時間。
強化地方食安處置與全國追溯平台
第二、強化地方政府緊急處置權限,重大事件發生時,地方政府常需要立即進行封存、抽驗、要求停售或下架等措施。建議修法或授權辦法中,明確賦予地方主管機關於緊急情況下得先行採取必要措施,再與中央共同完成後續調查及處理,提升第一時間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建立全國食品流向追溯與查詢平台,目前食品物流跨縣市流通快速,若能建置中央與地方共用的流向管理平台,地方即可即時掌握產品流向、回收進度及通路資訊,不必再透過大量電話、公文逐一確認,可大幅提升行政效率。
建構食安分級 中央應撥地方資源
第四、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分級應變制度,建議依事件影響範圍區分地方性、跨縣市及全國性事件,明定不同層級的指揮權責、資訊發布及跨機關協調機制,讓中央與地方都能依循一致程序辦理,避免因權責不清而影響應變效率。
第五、配合新增業務,請中央同步提供地方必要資源,此次修法增加地方查核、抽驗、監督及資訊管理等工作,建議中央同步規劃人力、檢驗設備及資訊系統補助,並建立區域檢驗支援機制,讓地方有足夠能量落實法律規定。
朱惕之倡:建跨部會食安機制
最後,朱惕之再建議中央,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跨部會應變機制,整合衛福部、農業部、經濟部、法務部及地方政府等,共同辦理稽查、流向追蹤及資訊發布,形成完整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希望在支持修法方向下,讓中央政策能夠在地方真正落實執行,共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保障國人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