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籲提「放棄陸籍遭拒證明」!李貞秀嗆:賴政府好好做事 不要再打口水戰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宣示就職,但國籍問題持續引發爭議,她昨拿出已填好申請表、護照、台胞證,強調去年二度到大陸辦理手續,但遭當地公安局拒絕,內政部則要求,若遭拒絕受理,亦應提出相關佐證證明。對此,李貞秀今(4)日表示,拜託賴政府好好做事,不要再打口水戰。
針對李貞秀申請放棄大陸國籍遭拒,內政部表示,據李貞秀所述內容可證明其仍具有中國大陸國籍,但任我國民選公職即應遵守我國國籍法第20條規定,提出已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國籍之書面證明;若其遭拒絕受理,亦應提出相關佐證證明,以確認其於2月3日到職前已著手辦理放棄中國國籍。
對此,李貞秀今受訪時表示,這是莫須有的罪名,她希望呼籲賴政府,台灣民眾黨在認真做事,從第一天就開始開工,怎麼到現在大家還在跟這一拍,拜託賴政府好好做事,不要再打口水戰。
至於日前提到跟丈夫已離異,遭外界質疑跟台灣的關聯降低,李貞秀直言,來台灣30年生兒育女、落地生根,女人也不是男人的附庸,怎麼會說跟台灣沒有連結,她的小孩都是台灣人,跟前夫也有共同的孩子,是永遠的家人,她坦言,其實每一段婚姻都有難處,不希望大家把私事拿來討論,從政也是自己個人的選擇。
而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日前接受《經濟學人》專訪時表示,「如果回歸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我們也是所謂的中國人」;針對媒體詢問,如何看待鄭麗文說法?李貞秀則說,鄭麗文所指的中國人應該是台灣人,也就是大家所理解的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國民不叫中國人嗎?不然要叫什麼?」這是她個人的理解,但具體意思仍要看鄭麗文怎麼解釋,不過她也強調,自己就是堂堂正正的中華民國公民。
而先前主張陸配參政權應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並未列為優先法案?黨主席黃國昌表示,黨團態度都沒改變,因為優先法案太多,現在只是針對在下個會期要跟大家進行報告,這些法案現在都還躺在立法院裡面,主張陸配參政權當然還是在優先法案的清單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