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六食堂公所店疑食物中毒!17人吃完便當上吐下瀉 衛生局揪缺失勒令停業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清六食堂公所店爆發食物中毒!17名民眾於清明節連假期間前往購買便當,食用後出現腹瀉、嘔吐情況,陸續前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所幸生命徵象穩定。新北市衛生局接獲通報,立即派員前往稽查,除抽驗店內配菜及米飯帶回檢驗,另發現廢棄物未妥善處理及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等衛生缺失,依《食安法》相關規定勒令停業並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將開罰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新店清六食堂公所店爆發食安問題
據悉,清明節連續假期期間,有17位民眾(男性5人、女性12人)前往新北市新店區清六食堂公所店購買便當食用,陸續出現腹瀉、嘔吐等疑似中毒症狀,各自前往新店耕莘醫院救治,目前17位患者生命徵象穩定,皆已出院休養,院方持續追蹤觀察。
民眾前一天吃完腿庫飯 隔天水瀉發燒急就醫
一名食用該店便當出現疑似中毒症狀的患者說,本月4日周六晚上,他吃了這家便當店的腿庫飯,可能因便當淋了一些醬汁,當下食用時,味道沒有不一樣,但隔天上午8時許起床後,出現腹痛、水瀉症狀,到了中午還開始發燒,又水瀉多次,甚至胃痛,趕緊赴醫救治。
17人食用便當後出現腹瀉嘔吐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衛生局本月6日接獲新店耕莘醫院疑似食品中毒通報,共有17人食用新店區清六食堂公所店購買之便當後,陸續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經醫師診斷並通報為食品中毒或急性腸胃炎,病患就醫後皆已返家休養。
衛生局稽查發現兩缺失
衛生局第一時間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業者廢棄物未妥善處理及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等衛生缺失,依《食安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命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已抽驗白飯及便當配菜等可疑餐點
衛生局也抽驗白飯及便當配菜等可疑餐點,後續倘檢驗不合格,將依《食安法》第17條之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若複檢仍不合格,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目前已命業者暫停作業,待業者完成改善後提出改善報告,經審查同意及環境複查合格後,得恢復作業。
醫師: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
天主教耕莘醫院急診呂勻峰醫師提醒,民眾如出現噁心、嘔吐、腹瀉或腹痛等症狀,應儘速就醫,並提供近期飲食史,以利醫療評估與公共衛生追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