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六食堂食物中毒人數激增!2分店28人吃完上吐下瀉 衛生局揪缺失勒令停業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清六食堂爆發疑食物中毒事件!有17名民眾清明連假期間前往公所店購買便當,食用後出現腹瀉、嘔吐情況,陸續前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新北衛生局今指出,吃完公所店的便當上吐下瀉人數已增至24人,且中興店也有4名民眾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症狀。新北市衛生局派員前往兩分店稽查,發現公所店有廢棄物未妥善處理及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等缺失,已依《食安法》規定勒令停業並限期改正;中興店則是業者已自主性停業,協助釐清問題。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受訪表示,已勒令業者停業複檢。
侯友宜:已勒令業者停業複檢
侯友宜今天上午視察新北市土城員和2號社會住宅,被問及清六食堂爆食物中毒表示,第一個時間接到通報,立即派出衛生局稽查人員,前往餐飲業場所去檢查,並已勒令暫停營業,一切等複檢通過後,才有恢復營業的可能。
新店清六食堂公所店爆發食安問題
據悉,清明節連續假期期間,有17名民眾前往新北市新店區清六食堂公所店購買便當食用,陸續出現腹瀉、嘔吐等疑似中毒症狀,各自前往新店耕莘醫院救治,目前患者生命徵象穩定,皆已出院休養,院方持續追蹤觀察。
民眾前一天吃完腿庫飯 隔天水瀉發燒急就醫
一名食用該店便當出現疑似中毒症狀的患者說,本月4日周六晚上,他吃了這家便當店的腿庫飯,可能因便當淋了一些醬汁,當下食用時,味道沒有不一樣,但隔天上午8時許起床後,出現腹痛、水瀉症狀,到了中午還開始發燒,又水瀉多次,甚至胃痛,趕緊赴醫救治。
17人食用便當後出現腹瀉嘔吐
但公所店人數暴增至24人,且不只公所店出現疑食物中毒案例,中興店也有4人出現上吐下瀉狀況。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衛生局截至今天上午11時許,陸續接獲新店耕莘醫院通報疑似食品中毒個案,已有28人因食用新店區清六食堂公所店及中興店便當後,陸續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經醫師診斷並通報為食品中毒或急性腸胃炎,病患就醫後皆已返家休養。
衛生局稽查發現兩缺失
衛生局第一時間立即派員前往公所店及中興店稽查,發現公所店有「廢棄物未妥善處理」及「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等衛生缺失,依《食安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命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已抽驗白飯及便當配菜等可疑餐點
衛生局同時抽驗公所店白飯及便當配菜等可疑餐點,後續倘檢驗不合格,將依《食安法》第17條之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若複檢仍不合格,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將稽查中興店
另針對清六食堂中興店,衛生局上午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抽驗便當1件、環境檢體4件及人體檢體5件,後續將依食品及人體檢驗結果綜整研判,若確認為食品中毒事件,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9 條規定移送檢調偵辦。
衛生局指出,已命新店清六食堂公所店暫停作業,待業者完成改善後提出改善報告,經審查同意及環境複查合格後,得恢復作業。中興店雖未符合暫停作業標準,該分店已自主性停業協助釐清問題。
衛生局提醒確保食安「五要二不原則」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作業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原物料採購驗收、食品製作流程及物流配送等管理,並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
衛生局每年針對轄內餐飲業者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及輔導計畫,倘有不符規定處將依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另提醒,台灣氣候溫暖潮濕,民眾與食品業者特別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同時掌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包括要勤洗手、食材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及要注意保存溫度等「五要」,以及不要飲用山泉水、不要食用不明的動植物等「2不」,以確保食品安全。
醫師: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
天主教耕莘醫院急診呂勻峰醫師提醒,民眾如出現噁心、嘔吐、腹瀉或腹痛等症狀,應儘速就醫,並提供近期飲食史,以利醫療評估與公共衛生追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