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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客運車司機急煞!女乘客沒繫安全帶肋骨斷2根 司機被判有罪理由曝光

社會
2025/09/07 13:02
王勇超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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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一名施姓司機駕駛客運車行經國道一號南向九如交流道匝道時,為避免與前車追撞而緊急煞車,乘客黃姓女子因此往前撞擊前方座椅背板,導致胸部挫傷、右側第5、6肋骨骨折。施姓司機辯稱,黃女若有繫安全帶,就不會發生這件事。但法官認為,即使黃女沒繫安全帶,會受傷也是因為施男緊急煞車造成,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施男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zoomin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客運司機國道急煞 女乘客肋骨骨折

判決指出,2023年5月11日傍晚6點多,和欣客運施姓司機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64公里九如交流道匝道附近時,前方因車流量大並塞車,施男疑未注意車前狀況,突然猛踩一下煞車。

客運車從時速51公里煞停,雖然沒有跟前車發生碰撞,但車內傳來一聲「唉呦」,黃姓女乘客下車前摀著胸口,走向施男身邊抱怨:「做什麼緊急煞車,我撞一下很痛欸」。黃女事後前往醫院檢查,發現肋骨斷了2根,向施姓司機提告。

法官裁定:乘客未繫安全帶非主因 司機仍有責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施男辯稱他只是踩煞車踩得比較急,但有煞停下來,緊急煞車可以將車子安全停住,不致於追撞前車,還強調:「保持行車安全是我的責任」,並怪罪黃姓女乘客沒有依規定繫安全帶,才造成自己受傷,錯不在他身上。

法官檢視車內行車紀錄器,發現黃姓女子確實沒有繫安全帶,但施男緊急煞車時,車上除了黃女受傷外,還有另名身材壯碩的男乘客也撞上前方座椅背板,其他後方乘客身體也多有晃動,且施男是跟前車極迫近時才緊急踩煞車,客觀上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因此認定施男仍有責任,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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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欣客運 # 緊急煞車 # 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