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車開一半後視鏡突「罷工」 台中女駕駛以為故障!真相曝光糗大了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31歲邱姓男子日前將車輛暫停東區旱溪東路旁等待朋友時,突遭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擦撞左側後視鏡,對方卻未停車查看便逕自離去。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在熱心民眾協助下迅速鎖定肇事車輛,通知駕駛賴姓女子到案說明。賴女事後供稱,當時只發現後視鏡突然向內折起,以為是車輛故障,未察覺已發生碰撞,直到警方通知才得知闖禍。警方不只對賴女,遭撞的邱姓男子也因違規臨停公車招呼站,遭警方舉發開單。

台中市賴姓女子駕車擦撞違停自小客後視鏡離去,經警方調閱監視器通知到案,依法開罰。警方提供 zoomin
台中市賴姓女子駕車擦撞違停自小客後視鏡離去,經警方調閱監視器通知到案,依法開罰。警方提供

車停路旁等友人突遭碰撞 肇事車輛竟離去

邱姓男駕駛向警方表示,當時將車輛停放在路旁等待友人,由於車輛未熄火,不久後左側突然傳出「碰」的一聲,車身也跟著晃動,他隨即查看發現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時擦撞其車輛左側後視鏡,但對方未停車查看便直接離開現場。

轄區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許永昌到場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並在附近熱心居民協助下,很快鎖定涉案車輛,並循線通知賴姓女駕駛(40歲)到案說明。

邱男車輛後視鏡外殼破損。警方提供 zoomin
邱男車輛後視鏡外殼破損。警方提供

肇事駕駛:以為後視鏡自行罷工

賴女向警方表示,當時開車行經該路段時,並未察覺有碰撞情形,只發現右側後視鏡突然向內折起,一度以為是後視鏡故障「自行罷工」,因此在下個路口停車查看,當重新啟動車輛後,後視鏡恢復正常,便未再多想繼續離去。直到警方通知並查看監視器畫面後,才驚覺自己曾擦撞他車,對於造成對方困擾深感抱歉。

警方指出,賴女肇事後未依規定停留處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依法予以舉發,並協助雙方後續賠償事宜;另外,邱男因將車輛臨時停放於公車停靠區,也違反停車規定,同樣依法舉發。

邱姓男子因將車輛臨停公車招呼站,同樣挨罰。警方提供 zoomin
邱姓男子因將車輛臨停公車招呼站,同樣挨罰。警方提供

公車招呼站、交岔路口均不得臨停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及公車招呼站前後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此外,警方也呼籲,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即使自認事故輕微或未明顯察覺碰撞,也應立即停車查看並報警處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有逃逸情形,還可能遭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知嚴選

⭐️ 即刻下載!無蓋版廣告純淨版《知新聞》App

# 肇事逃逸 # 後視鏡故障 # 道交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