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非供醫藥及科學需用即屬毒品
女工讀生機警察覺水壺的水味苦澀,及時返家後直接斷片,2日後報警處理。警方8月29日持搜索票逮人,藥局50歲陳姓負責藥師否認下藥,聲稱是朋友提供的過期藥品,只是想測試過期藥品的藥效。
食藥署管藥組副組長張志旭說明,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藥品於我國多屬第3、4級管制藥品,具抗焦慮、鎮靜安眠作用,亦具成癮性及濫用性,不當使用,易造成成癮。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需用,否則即屬毒品。
開業藥師李懿軒指出,苯二氮平類藥物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作用類似神經傳導的開關,臨床依藥效長短分為不同用途,短效或中效用於抗焦慮、改善失眠;中效或長效用於鎮定、維持睡眠穩定、治療精神相關疾病或抗癲癇。藥效強烈時可能導致使用者陷入昏睡、失去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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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需每日登載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
管制藥品皆屬醫師處方用藥,張志旭強調,不得私下流通交易或贈送,民眾如有疾病所需,須經醫師診療後方能憑其處方調劑供應;倘私下流通交易或贈送,則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由檢警調等緝毒機關偵辦。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之業者及機構,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李懿軒表示,藥師不可自行處置回收的管制藥品,必須集中保管後,會同轄區衛生局或衛生所人員共同銷毀並記錄。此案藥師私自挪用回收藥物,除了刑事責任,亦涉及申報不實與行政作業嚴重疏失。
食藥署及地方衛生局每年進行業者及機構之管制藥品實地稽核,防止管制藥品流於非法使用,2025年管制藥品實地稽核機構及業者計12,288家次,查獲339家次違規(違規比率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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