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遭爆料!花蓮撤離稱「家門口有水淹過就算了」 內政部斥斷章取義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光復鄉嚴重災情,然而中央地方卻為了權責問題吵翻天。內政部長劉世芳今遭爆料,21日和花蓮縣府、台大專業團隊以及農業部開會時,被稱「如果可以原地撤離,頂多家門口有一些水淹過了就算了」。對此,內政部嚴正澄清,稱討論內容聚焦如何判斷和研議撤離的最佳時機,音檔遭斷章取義,刻意製造誤解,令人遺憾。

內政部表示,劉世芳在與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縣政府以及臺灣大學專業團隊召開會議時,始終堅持以「保全人民生命安全」為最高原則。討論內容聚焦於如何判斷與研議撤離的最佳時機、範圍及涉及戶數,以期將災害風險降到最低。

受到強颱樺加沙外圍環流影響,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23日溢流,重創光復鄉市區,迄今下午4時止,已造成14死54傷22失聯。事發後,有災民反應洪水來時沒有任何廣播跟警報,農業部林保署稱,21日通知花蓮縣府疏散,23日0時起,更連續發布7次紅色警戒通報單另外也多次傳送細胞簡訊提醒避難。
花蓮縣府則反擊,內政部新創「垂直撤離」導致多人不願撤離,立委傅崐萁更不滿批,農業部聲稱「沒有立即危險」,導致地方政府和民眾誤以為情勢恐控,釀成重大傷亡。

今有媒體爆出內政部長劉世芳21日開會音檔,內容提到,各部落預測溢流高度不同,她詢問「有無可能有些人留在原地避難就可以?」林保署官員則說,若確定建築物相當堅固,可以垂直避難到二至三樓,因為退水時間很快,劉世芳則進一步表示,撤村是最難的避難方式,若可原地撤離,「頂多下面自己家門口有一些水淹過了,然後過了就算了,那時候再清理家園」,要求林保署做更細緻模擬。
內政部說,各界關心的「垂直避難」議題,事實上「至高處垂直避難」、「依親」、「至避難收容處所」都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經濟部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以及花蓮縣政府114年水災保全計畫中認可的水災可行避難方式,關鍵在於地方政府是否依法落實通知與撤離,並確認居家是否穩固(如鋼筋混凝土)、有無二樓以上,且不在水岸邊,才可於災難時往二樓以上暫時垂直避難。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任何正式裁示,均會透過傳真公文、新聞稿,及通訊軟體群組等多元方式,於第一時間同步通知地方政府,確保訊息傳達快速且正確。內政部強調,所有具體指令均應以正式紀錄為準;9月21日傍晚與農業部、花蓮縣政府及臺大團隊完成該次會議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隨即透過傳真公文正式通知花蓮縣政府。
內政部強調,依據《災害防救法》第4條與第24條規定,地方政府為災害防救之主管機關。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應本於職權,依個案狀況判斷是否勸告或強制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影響民眾。中央自始全力支持地方,協助其採取一切必要行動,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所受之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