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電動小客車先繳後退的退稅金額近66億,件數3.3萬件。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說,希望廠商省下的成本可以反映在服務、產品、價值上。
他舉例,假設過去進口320萬元的電動車,貨物稅為48萬元,須先繳21萬元、申請牌照後再退21萬元,實際負擔27萬元。
明年元旦起直接具結免稅27萬元,不用再先繳稅。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為限,超過不予免徵;大客車、機車、大貨車則無天花板限制。
過去「先徵後退」的作業方式造成廠商資金積壓及徒增依從成本,也增加國稅局與海關徵收、審理及退稅稽徵成本,修正後給予1年時間向國稅局或海關申請適用具結免稅事後銷案,若逾期再給予約半年的緩衝時間,若都沒申請將被補稅並被取消資格。
財政部舉例,假設業者進口完稅價格320萬元馬力208.8HP(汽缸排氣量在2001cc以上)的電動小客車1輛,依原作業規定進口時應先按30%稅率減半繳納48萬元貨物稅(=320萬元×15%),等到消費者購買並完成申領牌照登記後,才可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21萬元貨物稅。
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計算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故退還140萬元×15%的貨物稅,實際負擔27萬元貨物稅(=48萬元-21萬元)。
自2027年1月1日起,產製廠商或進口人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出廠或進口前,得申請具結免稅出廠或進口放行,等完成申領牌照登記再辦理貨物稅銷案(具結免稅事後銷案)。
財政部說明,貨物稅減半後的稅率為馬達最大馬力在208.7英制馬力(HP)以下或211.8公制馬力(PS)以下(相當於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電動小客車,稅率12.5%;馬達最大馬力在208.8HP以上或211.9PS以上(相當於汽缸排氣量2001cc以上)電動小客車,稅率15%。
電動機車減半後稅率8.5%;貨車及大客車等其他電動車輛,稅率7.5%報繳貨物稅,過去規定要等消費者確認購買車輛並完成申領牌照登記後,再申請退還貨物稅(即先徵後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