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禁止捕撈、販售抱卵母蟹 違者最高開罰15萬元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每年8月至12月是蟳蟹類重要繁殖高峰期,農業部漁業署今(31)日提醒,8/1至12/31禁止捕撈抱卵母蟹、卸下或持有腹甲離身的蟳蟹,也不可以販售或陳列,違者最高可開罰15萬元,呼籲讓母蟹順利繁衍下一代,共同維護蟳蟹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2026/07/31 17:57 生活
漁民注意!8月至年底禁捕這類蟳蟹 違者恐挨罰15萬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為守護海洋永續發展,漁業署明定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止,禁止漁船捕撈、販售「抱卵母蟹」或「腹甲離身之蟳蟹」,違反規定者可依《漁業法》第65條之規定,處行為人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漁業處呼籲,漁民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共同守護蟳蟹資源。 2026/07/27 16:04 生活 突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