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得不到保護」隨機殺害小一女童 南韓女教師被判終身監禁

【編譯張翠蘭/綜合報導】南韓1名女教師被控在校內隨機持刀刺死1名8歲女學童,案件震驚全韓,法院周一(10/20)做出裁決,將她判處終身監禁。法官宣判時沉重表示,「小學教師本應保護受害者,卻讓孩子在最安全的地方得不到保護」。
根據韓聯社報導,大田地方法院10月20日判處48歲明姓(Myeong Jae-wan)女教師終身監禁,罪名是刺死女學童金荷娜(Kim Ha-neul)。明女還被勒令配戴電子定位追蹤裝置30年。
法官說:「謀殺是奪走人生命的罪行,而這起前所未有的案件,1名小學教師在她工作的學校殘忍殺害了1名年僅8歲的受害者」,法官痛批「作為一名小學教師,她本應保護受害者,但卻犯下了這起殘忍的罪行,讓1個孩子在最安全的地方得不到保護」。
檢方曾尋求判處明女死刑,並透露受害者家屬要求嚴懲。但法院表示,雖然「再次犯罪的風險很高,但很難斷定」明女必須被處死。
明女自稱將終生反省自己的錯誤,並表示正在接受心理健康治療。但檢方表示,明女在案件調查期間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然而,明女向法院提交了數十封表達悔意的信件。
案發前4天曾與同事起衝突
這起案件發生在2月,金荷娜下課後待在課後照顧班,但後來未搭上固定乘坐的美術補習班接送車。家長收到學校老師通知後,透過手機定位追蹤確認她仍在校園,經搜索在課後照顧班旁的視聽教室內發現倒在血泊中的金姓女童以及該名女教師。女童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明女脖子上也有傷口,但警方認為可能是她自己造成的。
調查後確定,明姓女教師在案發前不認識金姓女童,是隨機犯案,她以「送1本書」為由,將女童誘騙至視聽教室,再以事先準備好的武器刺殺。
明女在案發前,曾以憂鬱症為由申請6個月的休假,但在醫生評估她身體狀況良好後,20天後便返回學校。根據教育局表示,在刺殺案發生前4天,明女跟關心其狀態的同事起肢體衝突,包括抓住同事的頭部和手腕施暴,但教育部門並未對此採取積極措施。
她落網後向警方供稱,自2018年持續接受憂鬱症治療,事發當天因為副校長不再准許她在學校任教而感到煩惱。她並向警方坦承,案發前先買好了一把刀,準備要隨機找1名學生一起輕生。最後盯上了金姓女童,殘殺其性命。
案發後當時,南韓各高層領導人均呼籲採取安全措施,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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