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淞鶴診所C肝群聚 初步調查出爐
板橋安泰淞鶴診所發生C型肝炎群聚感染,新北市衛生局擴大回溯去年7月1日至今年8月27日期間,曾在該診所接受針劑治療者,根據診所提供名冊約1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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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做出的初步結論為,診所於組織層級、監督管理、感染管制工作及人員督導等事項,存在系統性問題。負責醫師受聘於診所從事診療作業,未負責診所營運且無實質管理;醫護人員對於感染管制與無菌操作概念認知不足。
報告提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停止該診所所有業務至複查合格為止。惟本事件相關事實、發生經過及影響因素,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俟調查程序完成後,彙整相關事證及分析結果,再以「醫療事故專案調查報告」正式公布調查結果。
登記為負責醫師無法因口頭說法免責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指出,依《醫療法》第18條規定,醫療機構應設置負責醫師一人,對機構醫療業務負督導責任;私立醫療機構則以申請人為負責醫師。
有些醫師可能口頭上表示,自己只是受聘僱、並未實際參與診所經營管理。劉玉菁直言,只要登記為負責醫師,就應依法負起相應權責,不會因為口頭上的說法而免除責任,專家小組已於9月9日進行實地調查,相關認定仍應以實際調查結果為準。
行政處分與專案調查分兩軌處理
劉玉菁並表示,這起診所事件目前分為兩軌處理,第一軌是依《傳染病防治法》進行行政管理及處分,先前已由衛福部疾病管制署請新北市衛生局處理,並已作成停業處分,目前診所仍處於停業狀態,依照原先行政處分,必須完成相關改善,經確認沒有問題後,才能獲准復業。
第二軌則是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劉玉菁說,醫預法的調查精神主要在於找出醫療事故背後的系統性原因,讓相關人員共同學習並進行改善,並非單純追究個人責任,目前預計11月底完成正式專案調查報告,6個月後也會依法追蹤查核診所的改善情形。
若未依規定提出改善方案或落實執行,可能因違反《醫預法》第41條相關規定,開罰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且可按次連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