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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運人士王丹被爆強吻!清大認定性騷建議接受輔導 他不服怒告結果曝

出版時間:2025/11/06 16:24
社會 法庭
丁牧群 文章
民運人士王丹(圖)曾在清華大學擔任客座助理教授。取自FB@王丹 zoomin
民運人士王丹(圖)曾在清華大學擔任客座助理教授。取自FB@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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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中國大陸民運人士王丹2023年遭爆料,指他2014年擔任我國清華大學客座助理教授時,於美國紐約某飯店強吻一名台籍男學生,清華大學性平會調查後,2023年認定王丹性騷擾,但未達情節重大,並命他應自費接受4次心理諮商與輔導,並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王丹不服提起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清華的調查、處置並無不當,今判王丹敗訴。

王丹曾任64學運副總指揮

據了解,56歲的王丹生於北京市,父親曾任北京大學教師,母親是歷史學者。1989年中國大陸發生六四天安門事件,王丹在該次學運期間擔任「保衛天安門廣場指揮部」副總指揮,是遭到當地公安局通緝的21名學生運動領袖之一,學運後2度遭逮捕入獄,1998年開始流亡海外,取得美國哈佛大學歷史暨東亞語言學博士學位,曾在台灣擔任清華大學、成功大學客座助理教授。

遭爆料在紐約性騷擾男學生

判決指出,王丹於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間,擔任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系客座助理教授,2023年6月,清華透過媒體報導得知一名李姓男子臉書發文,指稱他2014年6月被王丹邀請到美國,卻在紐約某飯店遭王丹強吻。

清華大學認定王丹性騷擾建議接受諮商輔導

清華大學認為此事疑似「師對生性騷擾」,由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成調查小組訪談,性平會2023年12月決議通過調查報告,認定王丹的行為成立「未達情節重大之性騷擾」,理由是本案被害人為1人,且王丹過往並無類似行為經學校調查屬實,且依當年的被害學生李男陳述,他拒絕後,王丹就停止不當行為。

清華大學審酌王丹已經不在該校任教,因此未移送教評會懲處,但依《性平法》規定,建議王丹應自費接受4次心理諮商與輔導,並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王丹不服清華的處置,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清華對他的「行政處分」,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清華建議王丹自費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是為了協助王丹完成輔導教育措施,避免遭受裁罰,目的不是要制裁他,因此相關建議並非具有裁罰性質的行政處分,而且清華的調查過程及處置並無違法或不當,因此今判決駁回王丹的訴求。可上訴。

挨告強制猥褻不起訴

刑事部分,李姓男子先前控告王丹涉嫌強制猥褻,但地檢署不起訴,原因是王丹並非中華民國國民,且他在外國對我國國民涉犯的並非重罪,因此我國司法機關沒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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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運人士王丹 # 性騷擾 # 強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