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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來了!每年3日免附文件 機關不得拒絕

政治 黨政要聞
2025/09/18 13:41
法亞施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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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行政院推動增訂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今年3月17日函請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考試院會上月審議通過,並於今日會議通過施行日期,將自今年10月10日「世界心理健康日」起上路,毋須檢附證明文件。政院也優化公務人員休假制度,包括新進公務人員第一年即享有最低3日休假,轉任公務人員按在職月數比例給假,育嬰留停者回任後假期續計,明年元旦實施。全國36萬餘名公務員都將受惠。

為建構友善職場環境,公部門帶頭示範,從今年10/10起給予公務人員每年3天的身心調適假。陳卓邦攝 zoomin
為建構友善職場環境,公部門帶頭示範,從今年10/10起給予公務人員每年3天的身心調適假。陳卓邦攝

行政院說明,總統賴清德去年11月28日在總統府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第2次會議時指示,政府必須以身作則、帶頭示範建構友善、安全的職場環境,請相關部會研議增列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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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表示,經人事總處會商相關機關,每年准給3日,得以時計,併入事假計算,且毋須檢附證明文件,機關不得拒絕,亦不得為不利的處分,鼓勵公務人員自我覺察,並透過身心調適假舒緩壓力、照顧身心,以維持良好心理狀態。

行政院表示,本次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除增訂「身心調適假」,並優化休假制度等友善公務職場規定。例如,公務人員初任當年即可享有最低3日休假的保障;再(轉)任人員當年即得按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因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照顧3足歲以下孫子女等育幼原因留職停薪的公務人員,其回職復薪後的休假及事假日數均接續核給,不須按比例計算。

依銓敘部統計,去年底全國公務人員數36萬2942人,都將受惠身心調適假及新休假制度。

公務員休假更友善

針對放寬初任、轉任、再任及養育子女或照顧孫子女留職停薪後回職復薪等人員的休假日數計算,進一步說明修正重點:

一、給予最低休假3日的保障:考量年資短淺者也有休養生息的需要,增訂公務人員任職當年度休假日數少於3日者,給予最低3日的休假,供其運用。

二、放寬轉任、再任年資未銜接者的休假核給規定:為營造友善職場及促進人才交流,除將現行得予併計休假的年資明文規範外,另放寬公務人員轉任、退離再任,或其他受有俸(薪)給的文職公務員(如約聘僱人員)、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志願役軍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年資未銜接者,轉任或再任當年度即可按當年在職月數比例給予休假。

三、放寬養育子女或照顧孫子女留職停薪後回職復薪人員的休假及事假日數計算方式:放寬以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依法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期間、照顧3足歲以下孫子女等事由辦理留職停薪者,於回職復薪後,視為年資銜接,得以按原有休假年資十足接續核給休假,並可接續核給事假,毋須再按在職月數比例計算,滿足其後續照料嬰幼童等相關事務的用假需求。

四、增訂請扣薪事假相關限制:考量現行未就扣薪事假訂有請假日數限制,導致實務上偶有公務人員長期請扣薪事假而未到公,影響機關業務運作情形。因此,明定請扣薪的一般事假前,應先請畢休假及補休為其前提。

考量修正幅度較大,且休假是以年度計算,除身心調適假配合「世界心理健康日」(World Mental Health Day),自今年10月10日施行外,其餘條文於明(2026)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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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調適假 # 公務人員 # 請假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