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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酒駕買宵夜!遭攔查拒測重罰18萬送辦 分局出手懲處

永和分局一名偵查佐酒駕被送法辦,分局記予一大過處分。資料照。曾伯愷攝 zoomin
永和分局一名偵查佐酒駕被送法辦,分局記予一大過處分。資料照。曾伯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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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警分局偵查隊一名偵查佐,7月3日晚上酒後騎車前往中和南勢角買宵夜,遭中和南勢角派出所員警攔下盤查,員警聞到濃厚酒味,偵查佐拒絕酒測,當場扣車帶回查辦,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永和警分局表示,偵查佐酒駕拒測記予一大過調整職務處分,分局長自請處分以示負責。

永和偵查佐酒駕遭攔

據悉,涉案警員為任職永和分局偵查隊的27歲馮姓偵查佐,警專36期畢業,2024年8月調任偵查隊服務至今,本月3日晚上10時許,馮員與友人餐敘唱歌喝酒,飯局結束後,馮員搭乘計程車返回住處,約莫當晚11時許,疑因嘴饞,不顧酒氣濃厚,騎車前往中和區南勢角附近買宵夜。

偵查佐酒駕拒測開罰18萬移送法辦

馮員騎經中和區安樂路段,遭南勢角派出所員警攔查,馮員竟拒絕接受酒測,當場被依執勤警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製單告發,開處18萬罰鍰,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時帶回派出所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分局記予一大過處分

對此永和分局表示,獲報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針對馮員嚴重影響警譽之行為,決議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調整服務單位。對於所屬員警發生此類嚴重違紀事件,顯示內部管理及宣導防制仍有疏漏,分局長蔣叔君深表歉意,主動向警察局自請處分。

分局加強基層法制教育

永和分局強調,警察身為執法者,更應樹立守法典範。本次事件雖為個人操守不當,但分局責無旁貸。除將持續強化教育訓練與法治觀念宣導外,並落實主管督導考核責任,絕不容許酒駕情事再次發生,以重拾民眾對於警察團隊之信賴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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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和警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