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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36合議庭周五開庭宣判,認定尹錫悅一般利敵罪和濫用職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罪成立。與尹錫悅一同被起訴的南韓國防部前部長金龍顯和國軍防諜司令部前司令呂寅兄,也分別被判處30年和15年有期徒刑。
遭控以無人機挑釁北韓
法院認為,尹錫悅等人於2024年10月指示軍方向北韓平壤滲透無人機,企圖刺激北韓採取軍事行動,製造宣布緊急戒嚴的理由,構成一般利敵罪。另外,尹錫悅和金龍顯也在指示相關作戰過程中濫用職權。
尹錫悅刑量與負責調查該案的獨立檢察組給出的建議相同,金龍顯刑量則比獨檢組提出的25年建議來得重。
尹錫悅否認採取不當行為,律師宣稱尹錫悅未下令和批准無人機入侵行動,並強調此舉與戒嚴無關,而是回應北韓投放裝滿垃圾的氣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