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存在感!中科男發文驚爆北捷恐攻原計劃 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北捷運與南西商圈19日驚傳27歲惡徒張文,持煙霧彈、刀械隨機殺人案,釀成兇嫌在內共4死11傷慘劇,事發後卻陸續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發布類似恐嚇文章,引發社會恐慌,昨天台中就有一名張姓男子,在Threads貼文聲稱,「原計畫於5時至7時進行大規模隨機殺人事件」等涉及恐嚇性言詞,台中地檢署獲報立即指揮新北警方追查,今天上午拘提張男到案,檢方訊後認張男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安等罪,晚間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地檢署獲報有不詳人士在昨天上午7點2分許,以「rleioutalf710902」暱稱,在社群軟體Threads留言刊登「不一樣吧!原計畫板南站內~且在5點鐘開始~所以原計畫是5點鐘開始到7點鐘的大規模隨機殺人事件,不是快閃中山站站外,光煙霧彈在板南密閉空間,以及2小時的作案時間,死傷~哇塞~難怪同夥表示失敗」等恐嚇公眾安全言論。
中檢認為該篇言論已嚴重危害社會大眾安全,立即指派檢察官黃鈺雯指揮新北市警局三峽分局及調查局航調處,在今天上午10點20分許,拘提張姓男子到案,並到其位在台中市清水區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手機1支(含SIM卡1張),進行數位鑑識及比對分析,釐清張男犯罪動機及犯罪情節。
據了解,張姓男子(43歲)居住台中,是中科園區作業員,上午張男驚見警方上門,一度嚇傻頻問「怎麼會知道是我做的」,並懊悔萬分坦承犯行,辯稱是惡作劇、想刷存在感。
今晚張男解送台中地檢署,經檢察官綜合相關證人證述、警方製作數位證物勘察報告、美商Meta公司回覆資料及扣案手機等證據,認定張男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逃亡及反覆實行恐嚇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及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進行,認有羈押必要,訊後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深夜台中地院裁定張男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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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檢為防範、杜絕類似事件或恐怖攻擊情事發生,已依高檢署指示,即時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整合轄區警、調、廉、移民等相關單位成立聯繫平台,加強情資蒐報、風險評估及跨機關協調合作,全面強化預警、通報與即時應處機制,務求即時發現、即時處置,確保社會安全。
台中地檢署嚴正呼籲,民眾切勿於網路或社群媒體張貼、留言或轉傳任 何恐嚇公眾安全之言論,以免觸法並造成社會恐慌。本署對於任何危 害公眾安全之不法行為,必將依法從嚴從速究辦,絕不寬貸,以維護 社會秩序與人民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