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大綱
根據金管會裁處書顯示,和泰產在辦理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理賠作業時,和解人員於協調前,沒有依理賠人員提供的事故責任認定資料,且沒有經事故雙方當事人同意,就直接在調解現場自行認定雙方肇事責任。
金管會指出,顯示該員未依公司「汽車險理賠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應參照的「保險人參與和解之積極作為及指導原則」及「財產保險業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理賠作業自律規範」辦理。
根據裁處書說明,和泰產沒有落實執行所訂內部處理制度規定應參照的相關自律規範辦理,依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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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洩漏客戶個資挨罰2萬
另外,保險局今天也對富邦產險開出2萬元罰單,並限期1個月改正。裁處書指出,主要為理賠人員將含有保戶個人資料的影像上傳至社群媒體,導致個人資料洩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