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電視台配合罷團製造新聞 王鴻薇等5人獲不起訴處分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針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等五人,質疑三立電視台在「大罷免」期間配合罷免團體(青鳥)造勢、製造新聞的言論,三立電視提告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今(19)日偵查結果出爐,認定王鴻薇、前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時任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新北市議員江怡臻以及主持人朱凱翔等五人罪嫌不足,全數予以不起訴處分。
王鴻薇感謝檢方公正判決 呼籲媒體維護新聞操守
對此,王鴻薇今日稍早在臉書發文,感謝檢方「明察秋毫」,對國內媒體環境及保障言論自由做出公正的判決,以正視聽。王鴻薇以媒體人出身強調,媒體對新聞報導的取材和呈現方式,關乎公信力與社會監督功能。她表示,大罷免期間,確實有部分媒體因特定立場為政治團體造勢、製造新聞,重傷了媒體的第四權形象。她希望本案能讓媒體引以為戒,堅守媒體操守與自律,共同維護國內新聞媒體環境。
檢方認定評論非杜撰:王鴻薇依據親身經歷發文難認有惡意
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檢署新聞資料指出,三立電視台提告指控五人明知三立並未配合罷團或製造不實言論,卻散布不實內容。然而,檢方審酌王鴻薇的辯詞與事實後認定,王鴻薇當時舉辦反罷宣講活動並未發採訪通知,卻遭不同政治立場者嗆聲質疑,且三立電視台確實出現在現場採訪。
檢察官認為,王鴻薇是依據證據,確信其為真實而發文,該事實並非杜撰。王鴻薇當時曾向檢方表示,當天活動結束後三立電視沒有任何一則新聞或畫面,因此合理推斷電視台是因為沒有拿到她被嗆的畫面、沒有所需的新聞素材。檢方難以認定王鴻薇有何「減損三立名譽的真實惡意」,因此不構成妨害名譽罪。
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 評論媒體取材方式受言論自由保障
不起訴書進一步指出,楊智伃等人就王鴻薇的親身經歷所發表的評論,內容顯非憑空捏造。檢察官認為,王鴻薇等人質疑三立電視新聞報導的取材、安排與呈現方式,關乎媒體的公信力與社會監督功能,屬於公共事務範疇。因此,對此類議題的評論與質疑,屬於社會輿論監督的正當行為,受言論自由保障,為對可受公評之事所為適當之評論。不過,三立電視台仍可在法定期間內聲請再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