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中的「校事會議」,遭批有濫訴、有罪推定等問題,教育部1月修正校事會議制度,修正重點包含刪除匿名檢舉、強化案件分流等。校事會議改革後,今年前5個月和去年同期相比,檢舉案件量、受理送校事會議量,以及檢舉案不受理率,均有改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7/27審查1月修改的校事會議制度相關法規,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決議將新修版校事會議制度退回,要求教育部重新修改制度。依據規定,若未於2個月內完成再次修改,新修版將失效,回歸1月以前的舊制。
全教總今天針對校事會議議題召開記者會,理事長葉青芪表示,教育部今年1月發布新修版校事會議,新增案件分流、刪除匿名檢舉等,修法方向是正確的,但跟基層教師期待還有很大落差,立法院退回新修版校事會議,是給予重新和各方討論並再修正的空間。
主導退回新修版校事會議的藍委羅廷瑋指出,希望教育部藉此機會,再次跟教育團體討論、搜集意見,再重新修改校事會議規定,呼籲教育部聆聽教團心聲。他也強調,教育部若拖延超過2個月,都沒有送出第三版校事會議制度,才會回到今年1月前的舊制。
全教總秘書長林松宏則說,和校事會議制度有關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解聘辦法)法源,來自《教師法》第29條授權,然而,《解聘辦法》所將許多根本未達解聘或停聘程度的管教爭議、親師衝突及教學糾紛,全數納入調查、校事會議,明顯超出母法授權範圍。
林松宏強調,應把未達解聘、不續聘程度的內容,從《解聘辦法》移除,回歸學校一般考核,立法院退回新修版校事會議制度沒有不妥。
全教總副秘書長徐欣怡表示,雖然教育部新修版校事會議,但只要透過各縣市1999專線等管道,學校也可能被迫啟動調查,無法真正遏止濫訴。她也提到,應透過課予行政裁罰或增加成本等手段,讓濫訴有責。
葉青芪呼籲教育部,應有導正錯誤的勇氣,不要只追求案件數下降的表面數字,應把握立法院要求2個月內重新檢討修訂的契機,建立一套兼顧兒少權益、教師程序保障及教育專業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