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創新籌資平台10/21上路 證交所鬆綁創新板及外國企業上市限制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偕台灣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舉辦「亞洲創新籌資平台」記者會,為21日即將登場之亞洲創新籌資平台啟動典禮暖身,展現政府打造台灣特色亞洲那斯達克決心。
證交所總經理李愛玲在記者會介紹亞洲創新籌資平台推動計畫,她表示,台灣資本市場表現亮眼,截至9月底,上市櫃公司總市值規模達90兆元,國家別排名全球第8名,上市半導體產業市值佔48%,在科技群山加持及供應鏈完整的優勢下,現在正是資本市場把握契機、加速前進的關鍵時刻。
延續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資本市場壯大計畫成果,亞洲創新籌資平台將從「聚焦重點產業」、「法規鬆綁」及「強化推動策略」三大重點出發,吸引更多國內外優質企業在台掛牌,匯聚台灣重點特色產業,助力台灣成為軟、硬、韌實力兼具的智慧科技島。
開放創新板股票為當沖標的
在聚焦重點產業部分,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組成資本市場服務團,整合多元板塊資源,透過上市一般板、上市創新板、上櫃、興櫃及創櫃板等完整板塊,服務大中小微不同規模企業,推動國家政策重點產業在臺掛牌,涵蓋半導體、人工智慧、AIoT技術、智慧製造、綠能環保、機器人、數位雲端、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生技醫療、資安安控、次世代通訊、無人機及國防航太等前瞻新經濟產業。
在法規鬆綁部分,李愛玲強調,國際主要交易所正積極爭取前瞻新經濟產業掛牌,台灣資本市場絕不能缺席。創新板以市值為核心,不以獲利為要件,申請IPO條件具國際競爭力,是最具實力滿足國內外創新企業需求的資本市場板塊。因此,證交所再度調整創新板及外國企業來台上市相關規範,刻正修正相關規章,鬆綁重點說明如下:
創新板採行一般板交易制度:開放創新板股票得為當沖標的、鬆綁投信基金投資創新板股票額度。
創新板與上市及上櫃得互相轉板
精進創新板本國公司上市制度:符合上市一般板獲利條件的本國公司申請創新板上市,股票集保期間自2年縮短為1年,並免除3年之承銷商保薦,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內控制度專案審查報告亦由3個會計年度縮短為1個會計年度。
優化創新板及一般板外國公司上市制度:針對主要營運地或股東結構(持股逾30%或具控制力者)均未涉及陸港澳地區之外國企業,調整台籍董事席次過半規範,僅須設置台籍獨立董事至少2席。另承銷商保薦期間及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專審報告均由3年縮短為1年。
創新板、上市一般板、上櫃得互相轉板:上市一般板公司、創新板公司、上櫃公司自掛牌日起屆滿一年後,符合各板塊申請條件者,均得互相轉板。
精進對外國公司股權及營運地審查
配合上開法規鬆綁,證交所亦將同步新增多項配套措施,包括精進對外國公司股權及營運地審查機制、強化外國公司申請終止上市時相關配套機制、加強外國公司資訊揭露、提高外國公司法人說明會召開頻率等,以兼顧市場開放及投資人權益保護。
在強化推動策略部分,為爭取國內外優質企業加入台灣資本市場,證交所將以嶄新推動策略開發案源公司,除持續深耕中介機構及創新生態圈外,將進一步結合大型市值企業、金控集團及國際創投,合作開發潛力企業在台上市,並優先聚焦東南亞市場及美西矽谷地區。證交所亦將提供企業上市前諮詢、上市後永續治理及IR議合等專屬服務,協助企業降低法遵負擔,同時以多元行銷策略提升企業國際知名度,助力其業務拓展全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