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無罪明復職!論文抄襲慘了 遭判賠資策會40萬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助理費案,高院昨逆轉改判貪污無罪,僅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她即將於明天復職重回新竹市長崗位。她另遭資策會指控於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攻讀博士期間,論文題目未經授權抄襲她在資策會發表的2篇期刊論文且未標明出處,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判高虹安須賠償40萬元,並應將博士論文中,引用資策會2論文的部分刪除,還需將判決書案號、當事人和主文登報1天。
資策會控高虹安抄襲
資策會提告指控,高虹安過去任職資策會期間,曾完成「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製造品質預測之稀疏編碼」2篇論文,此為受經濟部補助執行的計畫成果,著作權屬資策會所有,但高虹安卻於2018年4月間,未經資策會同意,也未引註,就抄襲上述兩論文於她的博士論文,還將論文上傳到美國俄亥俄州圖書資訊網路及資料庫供大眾瀏覽下載,侵害資策會的著作權。
資策會不滿,抄襲內容不只多處一字不差、變動極小、大量複製,且著作是受經濟部補助、耗費相當費用及人力時間等資源,高虹安竟只因參與論文撰寫就認為可任意使用,不能主張合理使用,求償100萬元、要求博士論文刪除抄襲部分,並將判決摘要登報。
高虹安稱是抄自己撰寫的論文
高虹安反駁,自己利用於留任資策會期間前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就讀,於任職期間撰寫博士論文,且資策會屬國家出資的財團法人機構,有公益色彩,無須取得授權,自己的博士論文也沒營利,屬合理使用,沒有侵害著作權。
法官認定高虹安非合理使用 未引註侵害著作權
法官根據雙方簽訂的員工服務合約,約定高虹安於任職資策會期間完成的著作,由資策會取得著作權;另根據雙方電郵等相關文件,認為雖能證明資策會曾同意讓高虹安以帶職帶薪方式前往美國相關研究及規劃,但無法證明資策會指派高虹安前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修習學位並完成博士論文,因此不能主張是職務上正常使用行為。
此外,雖高虹安主張是「自我抄襲」,但法官認為,她引用的內容已逾越合理範圍,且沒有引註來源,又公開傳輸到美國俄亥俄州圖書資訊網路等處,侵害資策會著作權,因此判高虹安要賠資策會40萬、並應將博士論文中,引用資策會2論文的部分刪除,還需將判決書案號、當事人和主文刊登在《聯合報》或《自由時報》任一版面1天。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