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下半年開放三輪駕艙機車!要繫安全帶 持機車駕照視無照開罰3.6萬元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順應車輛產業發展及接軌國際,交通部規劃開放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也就是駕艙機車於國內行駛道路使用,需領有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使用時要繫安全帶,路權跟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但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可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若無汽車駕照可開罰最高1.2萬元,若連機車駕照都沒有視為無照,最高可罰3.6萬元,預告60天,法制作業1.5個月,最快下半年上路。
交通部本月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是為了順應車輛產業發展及接軌國際,有鑑於該等三輪機車已有在國內正式領牌行駛道路使用的實績,規劃開放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於國內行駛道路使用,其車身具包覆性具有較高安全性與安全性,車身小保有較高機動性,可提供民眾出行多元運具選擇,經過跟相關道路用路人團體討論獲有共識,於2月2日預告修法草案,正式對外聽取各界意見。
本次修法重點包括,1.該等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將簡稱駕艙機車;2.駕艙機車的車輛種類跟歐日相同定位為「機車」,領用機車號牌;3.駕駛資格參考日本需領有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4.行駛路權跟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但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5.檢驗比照小型車辦理車輛新登記檢驗及定期檢驗(含黏貼隔熱紙);6.安全使用時比照小型車要繫安全帶;7.停車得停放小型車停車格。
交通部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譬如持機車駕照卻操作駕艙機車,將可罰6000元到1萬2000元,另若連機車駕照都沒有卻駕駛駕艙機車將視為無照駕駛,將可罰6000元到3.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