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訊電能招攬投資「綠能充電樁」吸金
起訴指出,謝博鈞等人明知華訊於2024年間實際設置充電樁不到200支,卻在台北世貿中心、台中、高雄參加加盟展,招攬民眾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聲稱投資1單位30萬元,保證每月最低獲利3520元,年化報酬率高達14.08%,還承諾投資滿3年,公司會以7折21萬元買回充電樁,若繼續持有可享「買二送一」等優惠,藉此吸金。
執行長謝博鈞遭起訴求刑16年以上
但華訊公司吸收民眾的資金後,並未投資充電樁,而是透過旗下關係企業帳戶洗錢,其中4387萬餘元轉到謝博鈞以兒子名義成立的公司,另外,財務長吳娉慧等人自公司帳戶提領數百萬元,製造金流斷點洗錢,今年4月起華訊停止支付投資人利息,且總裁陳建寰失聯,投資人憤而向警調檢舉。
北檢調查認定華訊執行長謝博鈞負責統籌業務推廣、指導業務員招攬投資的話術,並於公司無法支付投資人利息後企圖脫責,至今仍不認罪,今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判處謝博鈞16年以上徒刑,其餘的財務長吳娉慧、登記負責人林家銘等25名共犯,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