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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行者」遺體修復師慘了!陳修將虐殺女友襲警 累犯染毒再遭判刑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曾因毆打胡姓女友致死,被判刑10年10個月的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前召集人陳修將,在逃亡多時後於今年5月被彰化警方逮捕入獄。然而,他的刑期並未就此畫下句點。近期,彰化地方法院針對陳修將的兩起施用毒品案件做出判決,先是在5月底判處他3個月有期徒刑,近日又再因另一起施用二級毒品案件,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且適用累犯規定加重其刑,刑期與先前毒品案合併計算後,使他的刑責再添一筆。

毒癮再犯 法官認定不知警惕加重刑責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陳修將在去年5月20日於台南住處施用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警方在取得強制採驗尿液許可後,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中央社報導,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陳修將過去曾因公共危險罪被判刑,並於五年內故意再犯此案,構成累犯。
法官認為,儘管兩案罪質不同,但陳修將在執行前案徒刑後,仍未能產生警惕作用,反而再度施用毒品,因此論以累犯並加重其刑責。

棄保潛逃一年 5月初落網遭逮
回顧陳修將的刑案歷程,他在2021年所犯的傷害致死罪,經二審判處10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於去年4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他原本應在去年5月31日報到執行,卻棄保潛逃,遭到彰化地檢署通緝。
直到今年5月5日,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才在彰化縣員林市將他逮捕歸案,隔天隨即發監執行。法官在毒品案的判決中指出,陳修將曾因施用毒品接受觀察、勒戒,卻仍不知戒絕,無視於毒品對健康的危害及國家禁令,所為實不可取。考量他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處其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而他的總體刑期,也將在入監後陸續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