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累犯載10大桶瓦斯肇禍!曾撞死人法院竟裁無保請回 網怒吼:恐怖攻擊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昨(5/30)天開車送10支大型瓦斯桶時肇禍,神情恍惚顫抖的他當場被抓包毒駕,儘管江男日前才被查獲吸食「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早有毒駕、駕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彰化地方法院卻裁定讓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與網路群情激憤。彰化地檢署對此表示將迅速提出抗告;大批網友怒吼,毒駕加上滿車瓦斯桶簡直是「行動炸彈」,痛批江男「根本是恐怖攻擊」。
驚險瞬間!毒駕江男載10桶瓦斯撞向人群
昨日這起驚悚的毒駕事件,發生在彰化縣員林市萬年路周邊,受害民眾在社群Threads發文曝當時驚險過程,表示當時他們一群人正在將裝備搬上神轎,江男駕駛的瓦斯小貨車先是撞上路邊停放汽車的後視鏡,接著竟一路往他們方向撞過去。
有現場民眾還原說「我們人員發現叫前面的大家趕快閃」,等到攔下瓦斯車、並將車門打開、拔掉車鑰匙,發現江男整個人都在發抖且神情恍惚,手上還拿著電子煙企圖藏匿,他們先把人拖下車,並報警處理。中央社報導,轄區警方獲報到場後,對江男進行唾液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與依托咪酯(喪屍煙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相關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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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竟獲無保請回 彰檢急提抗告
警方將江男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後,檢方查出江男從事運送瓦斯桶的高危險工作,卻有反覆施用毒品的惡習,且過去已背負駕車過失傷害、駕車過失致死及毒駕等多項前科。檢方認定江男罔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有反覆再犯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然而彰化地方法院最終卻裁定江男無保請回。面對此裁定,彰化地檢署強調將迅速提出抗告,檢察長也已親率主任檢察官組成小組,未來對於有反覆毒駕之虞的被告,將一律聲請羈押,以嚴格落實防範毒駕的標準。
網怒吼「根本恐怖攻擊」 痛批宛如行動炸彈
大批網友痛批:「毒駕還載著瓦斯桶,根本是移動炸彈」、「簡直逼近恐怖攻擊的程度」、「這撞下去爆炸鐵定死傷無數」。許多當地民眾也感到恐慌,指出該名司機經常在附近出沒,且事發當下若瓦斯桶遇到廟會煙火鞭炮,後果將不堪設想。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強烈呼籲政府與立法院應盡速修法,加重毒駕刑責與罰則,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