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界爆醜聞!偵查小隊長涉性侵女線民 住處還搜出毒品慘遭收押免職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警界爆發重大風紀案件!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陳姓偵查小隊長,遭一名長期配合的女線民指控性侵。《知新聞》掌握,女線民因不甘受辱,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案件曝光後,第二分局立即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於本月27日晚間將陳員拘提到案,並在其住處查獲安非他命毒品,檢方訊後認定陳員涉犯毒品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分局也火速報請對陳員二大過免職處分。
被害人為小隊長線民 遭性侵怒提告
據了解,遭控涉案的陳姓偵查隊小隊長,甫調派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長期負責刑案偵辦工作,並與被害女線民長期配合,近日女線民疑遭陳員利用職務關係性侵,因承受身心壓力,決定向警方提出告訴。
消息指出,女線民最初向第一分局報案,警方受理後展開初步調查,發現其指控對象竟是在第二分局偵查隊服務的陳姓小隊長,隨即通報第二分局及警局處理。
檢警搜索拘提小隊長 住處意外查獲毒品
第二分局獲悉後,立即依規定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聲請拘票,於6月27日晚間6時許,前往第二分局辦公室將陳姓小隊長拘提到案,同步執行搜索行動,在其住處赫然發現安非他命毒品證物,全案由原本的性侵案擴大至毒品案件,震驚警界。
台中地檢署今天證實,該案係由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檢方指出,陳姓小隊長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指揮警方於6月27日執行搜索及拘提。
小隊長遭收押
檢方表示,經偵訊後認為陳員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於6月2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