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女受害!國訓中心教練淪家暴慣犯「輔導無效」 國道飆速插喉女友判囚定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直排輪教練黃明嵩是家暴慣犯,多年前遭前妻等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但黃男5度違反保護令,法院將他判刑都可易科罰金。到了2022年間,黃男與劉女交往卻劈腿,2人在車上起爭執,黃男抓狂在高速公路疾駛怒嗆「我把妳掐死」等語,開到市區後還以手指插進她喉嚨,害她直咳血,一審2025年3月依傷害罪判黃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上訴後,高等法院於審理期間羈押黃男,同年9月依傷害罪加碼改判1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上周駁回黃男上訴,全案定讞。
黃男辯稱不是故意插喉嚨
本案先前在高院開庭時,黃男辯稱案發時與劉女在車上爭執,劉女要跳車還亂叫,他怕劉女發生危險並伸手擋住劉女嘴巴,不是故意插喉嚨,也沒有殺人犯意,案發後願意賠償劉女20萬元求和解,但劉女要300萬元,這金額超出他能力。
劉女當庭駁斥黃男辯詞 請求重判
合議庭在法庭內放置L型屏風,安排劉女參與庭訊,她說:「黃男如果是怕我跳車,正常人不會用手插進喉嚨,甚至我快窒息,他手還不拿出來,他至今認為是感情問題,可見根本沒認知自己的錯誤,在我之前他有很多家暴案例,又發生我的事,我認為他不承認自己的錯。」
劉女強調:「依照黃男以往的施暴記錄,他從沒有被制裁過,所以他的手法才會愈來愈殘暴,希望他可以正視自己的情緒問題,請從重量刑。」
高院:黃男控制慾強、暴力傾向輔導無效
高院調查黃明嵩前科,發現他先前曾因侵入楊姓前女友住宅、對葉姓前妻的親友跟蹤騷擾等犯行,多次經法院核發保護令及判處罪刑確定,不僅彰顯他在親密關係中控制慾強、情緒極端、缺乏同理心,而且有暴力傾向,法院先前多次命他接受認知輔導教育,均未能產生作用。
量刑部分,雖檢察官主張應以殺人未遂罪、而非傷害罪論處,但高院審酌2人衝突起因是黃明嵩不願多談介入雙方感情的第三者李女,並因一時氣憤對劉女施暴,難以認定黃男僅因感情糾紛,就想殺害劉女。
另外,從衝突過程來看,高院認為黃明嵩當時因劉女將腳伸出車窗外,並大聲尖叫,為阻止她的行為,才將手指插入劉女喉嚨,目的是制止劉女尖叫,而未使用任何兇器,若黃男有意致劉女於死,不可能僅僅將手指插入劉女喉嚨,且黃男於劉女停止尖叫後,就將手指抽出,並未繼續攻擊,因此不構成殺人未遂罪,應以傷害罪論處。
高院審酌傷害罪的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黃男強調自己被羈押期間,已經決心「放下」並真心悔改,之前各案易科罰金部分也已繳清,請法官考量他先前擔任直排輪教練月薪4、5萬元,會自掏腰包資助貧困學生,從輕量刑。
二審加重改判1年6月徒刑 最高法院維持定讞
高院認為被害人劉女具有街頭藝人身分,展演項目為「音樂:歌唱」,黃明嵩以手指插入劉女喉嚨,勢必影響她的歌唱事業,且黃男行為兇殘,使劉女極度恐懼,罹患身心疾病,顯見他控制慾強、情緒極端,有特殊類型犯罪的慣行,另外,黃明嵩至今未與劉女達成和解或賠償,高院審酌後,2025年9月依傷害罪加重改判黃男1年6月徒刑。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認同高院見解,上周駁回黃明嵩上訴,將黃男判囚1年6月定讞。
另違反保護令、跟騷多人
至於黃明嵩的其他犯行,他2024年9月13日違反保護令,騷擾、跟蹤前妻,同年12月1日又到前妻住處樓下守候,甚至侵入前妻住處,台北地院今年7月依違反保護令2罪,各判黃男罰金4萬元、3萬元。可上訴。
黃明嵩另因跟騷前妻與其他女子,被依違反保護令2罪各判拘役35日、20日得易科罰金,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遭黃明嵩騷擾的不只是前妻、女友,他與前妻離婚前分居,為了查出前妻住處,黃男跟蹤她母親、姨丈,台北地院2024年12月依跟蹤騷擾罪,判黃男罰金7萬元定讞。
國訓中心、滑輪溜冰協會回應
針對黃明嵩擔任過國家培訓隊教練一事,國訓中心先前指出,黃姓教練自2021年9月1日經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選派至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擔任當屆賽會培訓隊教練一職。國訓中心前於2023年5月收到投訴,指控當時擔任國家培訓隊教練黃姓教練家暴, 由於內容已涉及運動員及國家培訓隊形象、影響社會觀感 ,國訓中心有責進一步了解,因此促請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啟動調查,並於2023年6月21日該協會來函撤銷選派黃姓教練擔任當屆賽會教練一職。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先前也回應,黃明嵩自2023年從國家培訓隊退訓後,至今都還是「停權」狀態,針對黃明嵩一事,將召開紀律委員會,商討是否註銷黃明嵩的教練資格。
遭家暴該怎麼辦
衛生福利部指出,家庭成員間發生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就是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避免身體的重要部位受到傷害,並儘快撥打110報警,由警察介入制止暴力,蒐集犯罪證據,並協助護送被害人就醫。
若家庭暴力已經持續存在一段時間,建議立即尋求協助,因為家庭暴力經常重複發生,且施暴頻率與暴力行為嚴重程度也會隨著時間加劇。及早尋求幫助,將有機會制止暴力傷害,可以隨時撥打24小時保護專線「113」諮詢與通報,或者逕洽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防治中心皆配置社工人員協助被害人,提供庇護安置、法律協助、醫療補助、經濟扶助、心理諮商輔導或就業輔導等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