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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發1萬元現金何時可以發放? 財政部這樣說

國庫署長陳柏誠。資料照。施智齡攝 zoomin
國庫署長陳柏誠。資料照。施智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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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部國庫署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普發現金1萬元,針對1萬元何時可發放,國庫署署長陳柏誠表示,因為此次普發1萬元現金是納入116年度總預算編列,需要立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對外公布,正常程序需要5個月以上,若以此進度來看,外界推估要在農曆年前發放難度較高,但應可在明年上半年前發放。

本文大綱

行政院會今通過明年度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兆9266億元,創歷史新高,歲入也編列同數額,實質零舉債,國人期盼的普發現金1萬元也拍板定案,財政部歲出編列2357億元來辦理,將於總預算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儘速發放。

外界關切是否可能在農曆年前拿到,陳柏誠表示,之前普發現金因為有特別條例可以排除採購法,能迅速招標,保守需要3個月的時間作業,而且財政部也有些地方可提前籌畫準備、詢商,但這次普發現金是納入116年度總預算案編列,需要立院三讀通過後經總統公布才能執行,照正常程序至少要5個月時間,財政部尊重立院預算審查進度,對於發放時程無法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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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全民普發2萬元則須舉債

他說,有關普發現金的相關作業都要重新招標,包括客服廠商、發放系統廠商及媒宣等,需要一定的時間,因為無法排除政府採購法,至少需要5個月以上的時間,雖然財政部可以提前作業,但能縮短的時間也有限,還是看立院何時通過,發放時程及適用資格都要跨部會討論規劃。

至於為何要普發1萬元現金不是其他金額,陳柏誠表示,財政部完成116年度預算規劃後,8月4日向賴清德總統報告,之後主計總處上修今年經濟成長率至11.05%,創39年新高,財政部也重新預估稅收、營業基金獲利情形,加上本來的籌編能量,整合起來可多出2000多億元預算,普發1萬元現金則是依照預算籌編最大可能度。

他表示,財政部希望維持財政穩健,像今年發放標準,稅入稅出平衡,不宜為了發放現金去舉債,才有機會在總預算納編,過去普發現金因為很倉促提出,所以適用特別條例,今年納編在總預算內,如果要提高到發放2萬元現金,要再多出2357億元,屆時就要舉債,也會違反財政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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