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姐「不敢請假」釀悲劇 勞動部修規定!洪申翰:病假10天內禁止不利對待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上班後不幸過世,引發外界對「不敢請病假」的關注。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0)日表示,長榮航空過度使用考核管理制度,讓生病空服員不敢請病假,這種做法、文化威脅到員工健康權利,勞動部將修法規定,未來勞工一年內請病假不超過10天,不能有不利對待。
長榮航空34歲孫姓空服員在執行米蘭飛航勤務期間身體不適,返台後就醫、住院治療,但病情惡化,不幸逝世。空服員之死引發輿論關注,外界也關心,職場當中「不敢請病假」的情況。
勞動部今天下午將舉行記者會,由次長李健鴻、職安署長林毓堂等人,公布長榮航空空服員病故事件調查結果,以及強化病假權的新措施。
根據現行《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有普通傷病假,其額度為: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天;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未住院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病假期間的工資,未超過30天的部分為半薪,超過部分則無薪。
不過,洪申翰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迫不及待破梗,搶先宣布調查結果及請假權保障新制。
洪申翰表示,根據與長榮航空其他機組員的訪談,清楚看到長榮航空過度使用考核管理的制度,讓生病需要請病假的空服員認知到,如果請病假就會遭受諸多不利對待,甚覺得是一種懲罰,導致該請病假休息,卻不敢請,只能抱病出勤。
洪申翰強調,長榮航空過度使用管理制度的做法和文化,已經威脅到員工的健康權利。
洪申翰指出,經過諮詢勞雇團體、專家學者,勞動部將於《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如果一年內請病假不超過10天,僱主不得做出不利對待,希望藉此保障勞工的病假權。
另外,洪申翰也提到,不管勞工請幾天病假,僱主的考核,都應以勞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與實際績效,來做綜合考量,不得以病假天數作為唯一的考量。
洪申翰強調,透過制度修改,希望能夠讓勞工的健康權,得到更優先的重視,因為勞工的健康,是企業永續經營最重要的資產,未來若僱主沒有遵守法令,就會被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