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津貼修法朝向「6+1」 雙親至多可領14個月的8成薪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母親節將至,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在院會向擔任母職工作的國人同胞,表達最高敬意與感謝,並捎上好消息,政府正積極修法,新增雙親請滿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後,可以各自再多請領1個月的留停津貼,鼓勵不分性別共同分擔家庭照顧工作。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規定,受僱者(被保險人)凡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於子女滿3歲前,留停期間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如同為被保險人,可依實際照顧需求,選擇輪流申請或同時請領,而同性婚姻關係下撫育子女,亦適用。
勞保局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發給津貼外,另外還會一併發給政府加發的2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共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成,最長發給6個月。同一名子女的父母可分別請領6個月津貼,合計最多可請領12個月。
卓榮泰今在院會中表示,周日(10日)就是偉大的母親節,隨時代轉變、角色不同,母愛有非常多元樣貌,無論是身為母親、或父代母職的父親、隔代照顧的祖父母,甚至是寄養家庭的雙親及培育下一代的保母們,都同樣擁有母愛的偉大。感謝所有國人同胞在母愛工作上的付出,並向擔任母職工作的國人同胞表達敬意與感謝。
卓榮泰提到,為使國人能兼顧家庭,更安心、全心投入工作,政府已打造更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育嬰留職停薪」新制度上,讓照顧更彈性化,育嬰留停能以「日」申請,家庭照顧能以「小時」申請,協助需要工作的照顧者更有彈性,能夠平衡家庭與工作生活。
為鼓勵父親能不分性別投入家庭工作,卓表示,政府正積極修法,新增「雙親請滿6個月留停津貼之後,可以各自再多請領1個月留停津貼」,希望不分性別共同分擔家庭照顧工作。
他進一步指出,為打造更完整的家庭支持體系,「長照十年計畫3.0」今(2026)年上路,新政策會放寬「喘息服務」,也會提升夜間及緊急照顧能量,就是要讓照顧者們都能得到實質休息與真正減壓。
卓榮泰強調,政府會持續推動各項性別平等價值與政策,讓性平友善環境真正落實到社會,更希望母親們能健康快樂每一天,實踐發展自我,讓母愛的力量溫暖照顧到社會每個角落及每個人的心,期盼大家一起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