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爆出有60位銀行員涉嫌以地政士名義收取佣金。金管會銀行局主秘周正山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經了解有15家銀行、約60多名行員涉嫌收受地政士回扣(介紹費)。檢查局副局長古坤榮則說明,檢查局已在6月下旬派員前往案關銀行檢查,了解案情及授信資產品質,檢查結果也已移交銀行局。
周正山也表示,經了解行員行為並未影響房屋授信條件、資產品質與客戶還款狀況等。
據了解,為銀行行員是在辦理房貸時,若客戶未指定地政士,行員便介紹認識的地政士來辦理設定或移轉,而事後才給予行員數千元不等的介紹費,此行為在銀行圈也行之有年。而檢警會查獲則是今年抓新光銀西門分行業務經理涉勾結詐團的「案外案」。
🔗 延伸閱讀《新光銀經理淪詐團內鬼!護航詐貸600萬 還「剝2層皮」騙民眾2千萬》
不過也外傳檢警將朝違反銀行法第35條偵辦,即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借款人或其他顧客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
🔗 延伸閱讀《60位銀行員涉收回扣!金管會證實13家銀行通報 1周內提書面報告》
談處分言之過早
周正山則說明,此案為檢調發動,涉案相關法律責任等金管會無從得知,但會從銀行內控角度請銀行說明。他進一步表示,若有收回扣就涉及銀行內控,因規定不可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若有即代表銀行未落實內控制度,會再視後續行政處分與相關處置。
媒體關注相關裁罰,周正山指出,金管會還在了解中,若銀行未依銀行法第45條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或確實執行,可處新台幣200萬元至500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他也說目前談處分「言之過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