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控前夫違反保護令動粗!誠泰少東反爆她「討5千萬財產」 判決出爐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前議員林穎孟2023年與丈夫、前誠泰銀行副董事長林致光失和,常起爭執,林女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後,同年9月疑在家中遭林男拉扯、推倒,膝蓋挫傷、瘀青,她提告傷害等罪並於2024年1月離婚,檢方一度認為事證不足,不起訴林致光,但林穎孟聲請再議成功,北檢重新偵辦後,依傷害、違反保護令罪起訴林致光。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林穎孟撤回傷害罪告訴,2人於日前開庭後受訪,林女稱法院另案認已定林致光有再犯危險;林男反批林穎孟「亂要財產」,金額三級跳,一度索要5000萬元。北院今針對違反保護令部分判決林致光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林致光要上訴 林穎孟盼「不要再有受害者」
對於判決有罪,林致光發聲明表示,仍要感謝法官在訴訟中努力嘗試還原當日狀況,但因林穎孟提供的片段不完整影片,可能使法院最後認定有所偏誤,他會提起上訴捍衛清白,必須將事實真相查明,還他公道。
林穎孟則表示:「謝謝法院還我公道,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林致光討要衣服 林穎孟:你發酒瘋
北院2025年12月開庭時,勘驗事發當時林穎孟用手機拍下的影片,林穎孟躺在家中床上,以仰角對著林致光拍攝,林男打赤膊,只穿一件四角內褲,林男低頭對林穎孟說:「這是我的衣服,請妳還給我,不要臉,妳有自己的衣服,我現在就要穿這件。」林女說:「你叫我脫衣服?我明天早上就會放在床上還給你啦。」隨即以哭音說:「我今天做人工生殖手術,現在肚子痛,人很不舒服,你發酒瘋。」
林男拉扯林穎孟身上毯子:手機還我
林男仍說:「這是我家耶,我請妳快離開我的視線。」林女回說:「你走出去就不會看到我。」雙方一來一往重複類似的話語,然後林男說:「手機要還給我,妳真的很丟臉,我完全不想跟妳在一起。」林女回答:「我如果不錄影,你會對我更誇張。」
接著林男轉移目標,多次伸手拉扯蓋在林穎孟身上的毯子說:「毯子是我家的,我不想讓妳用。」林女護著毯子說:「我說了我需要休息,我會受涼,你夠了沒,請你不要騷擾我,你讓我不能休息,感染會惡化,你還拿走我的藥。」
但林男說:「這是我的東西,妳很丟臉,毯子我要拿回去,我要蓋,這是我家的東西,我們不要有任何瓜葛。」接著2人互說:「請你離開。」林女用哭音說:「拜託讓我睡覺好不好。」
影片錄到林男把手伸向手機
接著畫面顯示林男把手伸向手機鏡頭,林女急說:「你現在搶我手機,真的很誇張。」同時間,畫面嚴重晃動,拍到天花板、牆壁。
辯稱只是遮鏡頭:被錄影很不舒服
勘驗過程中,林穎孟在證人席上不斷拭淚、發出吸鼻涕的聲音。勘驗結束後,林致光否認動粗:「我絕對沒有碰到手機,也沒接觸到她,我只是想伸手遮住鏡頭,因為那是我的手機,她對我錄影,當下我很不舒服。」
曝林穎孟要求分產5千萬
庭訊結束後,林致光受訪說,2人婚姻僅短短9個多月,離婚後林穎孟要求分產,「從一開始的250萬到1000萬到超過5000萬,真的不曉得她數字從哪來的」,林致光酸說:「她如果參加奧運三級跳遠,真的可以得冠軍,沒有人這樣毫無憑據亂要財產,而且都是我婚前的財產,和婚後財產沒有關係,她卻一再打官司。」、「希望她好好面對自己貪污詐領助理費的官司,不要一再狡辯」。
淚批林致光有再犯危險
林穎孟則眼眶泛紅受訪說,林致光家暴是確實的,因為法院有核發通常保護令為期2年,也被台中法院判定是中度家暴以及中度再犯危險的人,「不曉得為什麼他到現在都不承認他對我家暴長達8個月這麼久,還要運用各種方式去抹黑我,我只想講一句話,就是我希望法院是公正的,並且可以讓大家知道,不是你有錢、有勢有財力,就可以任意對別人施暴」。
林穎孟涉詐助理費 助理批她假面甜心
外型亮麗的林穎孟(42歲)曾參與太陽花學運,時代力量2018年提名她投入台北市議員選戰並當選,有「甜心議員」之稱,但她上任後遭5名助理指控挪用勞健保費,還批她「假面甜心」、「草包+低能」,林穎孟控告5名助理求償380萬元,但台北地院2023年判她敗訴,判決指出相關評論並非沒有依據,應保障助理們的言論自由。
爭議不斷的林穎孟2022年退出時代力量,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北市議員想連任,但同年3月爆出詐領助理費案,檢調於7月間約談她與前男友葉曜彰,諭令林女以100萬元交保,當時為她辦保的,就是與她低調完婚的林致光,但雙方後來鬧翻打離婚官司,林致光提告要求她返還這筆保釋金,導致雙方秘婚曝光,不過兩人已在去年1月調解離婚。
至於林穎孟被控涉詐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一審去年11月認定她從2019年起以人頭助理等方式詐領26萬餘元助理費,當時的男友葉曜彰則是共犯,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林女3年8月徒刑,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葉曜彰被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全案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