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草案 CIP籲應以工程實績、財務篩選廠商

出版時間:2026/01/29 19:04
能源
yuanchun 文章
zoomin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區域總裁許乃文今天表示,3-3期選商中政府應有「被討厭的勇氣」,在工程實績與財務實績就嚴格篩選廠商,而備標期更應延長到9個月,以免淪為業者間的寫作文比賽。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旗下第5號旗艦基金(CI V)主導投資開發的渢妙離岸風場,今天於台北港舉辦階段性成果發表活動,展示首批水下基礎組裝完工的階段性成果。渢妙一期風場是位於台中市海域距岸約35公里處,規劃安裝33座風機,總裝置容量達500MW,並預計於2027年底完工。


針對經濟部先前表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進度預計最快今年第1季、最晚上半年正式公布選商規則,下半年將啟動選商作業並在明年啟動開發。而當時能源署規劃的選商3條件分別為「開發商實績」35分,包含開發商及股東國內外開發實績;第2是開發商的財務能力共30分,最後是專案執行能力的執行進度預期20分至25分,以及ESG規劃則為10分至15分。


許乃文表示,期望政府能有清晰規範,並應該在工程(開發商)實績與財務實績就嚴格篩選廠商,避免重複過去3-1、3-2選商後出現得標者不來領標或無法履約的狀況。


她直言,政府不要鄉愿、應該要有「被討厭的勇氣」,遴選就應該有人選上、有人落馬。

 

圖中發言者為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區域總裁許乃文。羅元駿攝 zoomin
圖中發言者為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區域總裁許乃文。羅元駿攝

建議開發商備標期應給9個月

許乃文進一步提到,COD(商業運轉)時程,以渢妙離岸風場為例,從規劃、前置申請、地質調查、採購、製造、建設到通電約要7年時間,且未來風場將會更遠岸、工程挑戰更大。他說,現在都2026年了,加上7年就是2033年,而3-3期併網時程訂在2030、2031年,縮短到4至5年要蓋好是不可能的,政府應該要提出正確的開發時程。


另外,原本經濟部能源署規劃給業者的備標期為半年,許乃文表示,6個月的備標期是不夠的,CIP建議要9個月,政府手上才會有更有價值的標案書,不然又將淪為寫作文比賽。

知嚴選

⭐️ 即刻下載!無蓋版廣告純淨版《知新聞》App

# CIP # 離岸風電 # 能源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