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禁見理由
北檢指出,檢察官訊問林男後,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及子彈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警察護航林男快跑躲鏡頭 記者怒斥「臭俗辣」
保二總隊警察今下午4時30分將林男移送到北檢,新北市刑大負責送卷,2部警方車子開到囚車道外面時,有大批媒體等候拍攝,但警察在車內對法警表示,希望將車子開進地下室,再讓林男下車。此舉引發在場記者不滿,因為依照北檢往例,警方移送來的嫌犯,都在囚車道外面下車,由警察帶進地下室,然後應訊。
但警察一度堅持要把車開進地下室,記者索性上前貼著車窗拍攝林男,僵持3分鐘後,法警告知警察,須在囚車道外面下車,警察突然推開車門,帶著林男以跑百米速度,一前一後撞開記者,衝進地下室,記者們對於警察護航自己人的做法感到火大,紛紛怒斥:「怕什麼啦!」、「臭俗辣!」
保二總隊長黃家琦發聲致歉
保二總隊長黃家琦得知本案移送地檢時,發生警察與媒體記者的肢體衝撞事件,他表示非常難過,因為保二總隊沒有刑警單位,因此是由地檢署指定轄區的新北市刑大協助偵辦,他與新北市刑大了解事發過程後,研判可能是新北刑大的偵辦同仁,因見媒體眾多,又急欲引導林男快速進入地檢署接受偵訊,導致發生肢體推擠,與新北市刑大溝通後,兩個單位已獲致共識,迅速向遭到推擠的劉姓記者及其他受影響的採訪記者們致意道歉,黃家琦並已親自致電向劉姓記者致歉。
黃家琦說,地檢署入口屬於室外空間,應尊重新聞從業人員的採訪權與人身自由,對於發生推擠,保二總隊及新北市刑大非常遺憾,對相關新聞從業人員表示深深歉意,並將該案作為案例教育,提醒兩單位的所屬,希望莫再犯錯。
執勤結束繳回假槍彈
據悉,年約30歲的林男在警界服務超過10年,在同事眼中生活單純沒有異狀,他日前申請於本月10日離職,卻於離職前3天、本月7日涉嫌調包真槍,當天下午5時許,林男結束勤務返回隊部,依規定須繳回警用配槍,但他卻從隨身包內拿出一把PPQ模型手槍與假彈11發,繳回隊部的軍械室。
值班警員機警察覺槍彈被調包
值班人員當天稍晚清點槍櫃,發現一把警用配槍看起來怪怪的,拿在手中重量明顯較輕,仔細檢視驚覺竟是模型槍,進而發現有11發子彈也是假的,立即向上通報,隊部立展開內部調查,調閱隊上監視器畫面並比對「員警出入及領用槍彈無線電手提電腦登記簿」,發現林男涉嫌重大,將他從隊部的「待勤室」找來詢問。
辯稱精神不濟誤繳
林男向長官辯稱家人生病、爸爸過世,他執勤後很累,因為精神不濟才會不小心繳回模型槍及假子彈,至於他為何隨身攜帶PPQ模型槍與假彈11發,他無法提出合理說明。
同時攜帶真假槍彈執勤 保二:不尋常
保二總隊日前表示,林男繳回的仿真槍彈,與真實槍彈的顏色、外觀及重量都有差異,林男同時攜帶真假槍彈執勤,相當不尋常,保二總隊秉持不枉縱、不包庇的態度,將涉嫌觸法的林男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已再次嚴正要求部屬加強械彈清點與管理,並律定各級幹部強化落實監管械彈領繳及內部管理,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