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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仍無罪!反批民進黨追殺 高檢署要上訴

出版時間:2025/12/31 10:01 (更新時間:2025/12/31 10:36)
社會 法庭
丁牧群 文章
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纏訟多年。資料照。梁建裕攝 zoomin
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纏訟多年。資料照。梁建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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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控2005年擔任國民黨主席時,與該黨中央投資公司時任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共謀,賤賣中視、中影、中廣及黨部舊大樓等黨產,導致中央投資等公司損失共72億餘元,北檢2018年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證據包括馬英九參與相關會議對話被偷錄音的檔案,以及汪海清為掩飾賤賣中視,所設計的「天龍八步」複雜財務操作手稿。另遭起訴的還有中影前董事長蔡正元與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3人,北檢指控蔡正元等3人利用中影股權交易,侵占阿波羅公司2.8億元。

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全案6名被告中,一審僅蔡正元有罪,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上訴後,馬英九等6人仍堅稱無罪,高等法院今早10時宣判,駁回上訴,馬英九仍無罪。全案仍只有蔡正元有罪,業務侵占罪維持3年6月徒刑、《商會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高檢署不服判決將上訴

針對三中案二審判決,高檢署表示「研議提起上訴」,意指檢方確定會上訴。

馬英九批民進黨追殺 感謝法官還清白

馬英九辦公室對於判決結果回應,馬前總統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感謝法官秉公審判,還他清白。

馬辦指出,馬前總統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強調本案由民進黨發動,特定媒體與檢調人員配合追打多年,結果是證明馬前總統的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過程中當時的馬主席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也實現國民黨退出媒體的承諾。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

馬前總統辦公室表示,令人遺憾的是,這麼清楚的事情,民進黨卻可以追殺超過10年,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社會內耗,受到影響與傷害的絕對不只馬前總統一人。而看到民進黨依然故我,還在以司法手段整肅追殺政敵,讓人搖頭嘆息。

國民黨因不當黨產爭議 決定出售「三中」

全案源於國民黨為處理不當黨產爭議,加上《廣電法》修法,限時規定黨政軍須退出媒體,於是國民黨決定將中國電視公司、中央電影公司、中國廣播公司等黨產賣給中國時報集團,另將該黨中央黨部舊大樓賣給張榮發文教基金會。

特偵組2014年曾「簽結」三中案

針對相關交易案,綠委柯建銘等人2006年告發馬英九等人涉嫌非法賤賣黨產,後來馬英九於2008年當選總統並連任,他2014年在職時,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以「查無不法事證」簽結三中案。

綠營解散特偵組 北檢重啟調查起訴馬英九

馬英九2016年卸任總統,改由綠營執政,2017年1月解散特偵組,由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三中案,2018年7月依《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及《刑法》背信等罪,起訴馬英九與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3人,指控馬等人透過旗下華夏公司股權等交易,賤賣三中及舊黨部大樓,共造成國民黨損失72億餘元。

前總統馬英九今年426參加國民黨凱道遊行。資料照。梁建裕攝 zoomin
前總統馬英九今年426參加國民黨凱道遊行。資料照。梁建裕攝

國民黨會議遭「偷錄音」 檢方查扣200片光碟

北檢偵結起訴三中案時,召開記者會並公布國民黨內部會議錄音等事證,指稱汪海清等人為了自保,偷偷錄下馬英九與部屬對話、國民黨高層之間對話,扣案錄音證物多達200多片光碟。

汪海清:三中案有瑕疵、馬主席有事

檢方指控馬英九是實質交易主導者,錄音證據為2011年5月16日,汪海清向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表示:「三中案的瑕疵,嗯...最高機密我不能講啦,馬主席很清楚,馬主席簽過字、開過會、下過指示。」、「那我就跟您報告,三中案是有瑕疵的,順藤摸瓜摸上去,馬主席就有事。」

馬英九曾質疑中視買方可獲5億元暴利

其餘錄音事證包括馬英九2006年3月間,一度反對時任中國時報負責人余建新透過中視交易,獲得5億元「暴利」,開會時,馬英九對汪海清說:「這是他(余)自己認為他自己做了這樣的貢獻,他應該得到這樣的報酬,可是這報酬沒有經過我們同意啊,這怎麼可以,我覺得這個太荒唐了嘛。」、「除非當初我們有這樣一個約定,否則的話,不能夠說是用一個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讓他們獲得將近5億的暴利。」但經過討論,馬英九同意如果余建新交出華夏公司主導權,就同意給付將近5億暴利給余建新。

「天龍八步」涉掩飾賤賣中視

另外,針對中視交易案,檢方指稱國民黨以不合營業常規的「天龍八步」財務操作方式,使中投等公司受損4億9430萬元,錄音事證為2006年3月間,汪海清向馬英九等人表示:「整個交易的流程當中,因為我們一直轉一直轉一直轉,會把架構弄得很複雜,弄得很複雜呢,就相對來講,比較不會讓他們,讓有心人士抽絲剝繭,就把它整個對出來...因為上午談判的時候呢,他是要求我們把整個架構全部寫清楚,就是合約裡面要寫清楚怎麼做,如果是在這種架構之下,最後的結果就會被抓到。」

國民黨交易中視的「天龍八步」手稿。北檢提供 zoomin
國民黨交易中視的「天龍八步」手稿。北檢提供

檢方:三中+舊黨部大樓交易 共損失72億

檢方認定國民黨賤賣中視,導致中投、光華公司受損4.9億元;中影交易,損失18億元;中廣交易損失15億元;中廣應收股款交易,損失28億元;加上舊黨部大樓交易案,合計損失72億餘元。

馬英九堅稱交易合法、無罪

台北地院審理時,馬英九辯稱他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符合國民黨利益及社會期待,宣示處分黨產,且當時有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限制,因此中投公司經內部專業團隊評估利弊得失及同意後,包裹出售旗下華夏公司股權,此決定遵守法律規範並符合國民黨之利益,本案諸多交易,他並無參與也不知情,下達指示時,也一再要求相關程序必須合法,並經律師確認無誤,並無違法。

一審不認錄音檔為罪證

雖然檢方主張錄音檔事證明確,但台北地院勘驗認為,錄音內容為買賣雙方於談判過程中的言語交鋒,或是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基於各自身分地位,發表意見,其中有情緒發言,或曲折委婉而暗含玄機,須詳究對話者發表言論的語意情境及內容真意,再判斷可否成為本案證據。

一審判馬英九無罪理由

北院認為三中等黨營事業雖屬中國國民黨財產,但中投公司於華夏公司股權交易案,經過公司內部評估程序,並請會計師對交易價格合理性表示意見,後經董事會追認議案,並未違反相關規定,當時因《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時限因素,國民黨為求處分媒體事業效率,由中投公司以處分華夏公司股權方式,包裹出售所持有廣播及電視公司,且當時除了余建新,並無證據顯示有其他人願意購買華夏公司股權。

合議庭認為,馬英九雖於談判過程中介入協調,但最終說:「就是基本上不違法,然後能夠走完的,就這麼簡單。」並於會談中多次與律師確認方案合法性,難以認定馬英九下令張哲琛、汪海清做違法交易,因此北院2011年11月針對三中案,判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無罪。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馬英九等人仍採無罪答辯,堅稱相關交易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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