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羅大量器材!琴房廁所淪為「窺淫地獄」
這起駭人聽聞的偷拍案,源於一名警覺性高的被害人。該名被害人在借用樂器行廁所時,察覺角落與環境有異,懷疑遭人監視,當下決定報警處理。
嘉義縣警局民雄分局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良指揮偵辦,並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
專案小組於今年2月26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該樂器行發動突襲搜索,當場將劉姓負責人逮捕,並查扣大量偷拍工具,包括針孔攝影機2台、硬碟3顆、電腦主機2台、筆電、手機高達8支、平板電腦1台等多樣證物。
伸向未成年!7個月狂偷拍16人
檢警調查發現,劉姓被告的惡行自114年7月16日起一直持續至115年2月25日,長達約7個月。劉男基於滿足一己私欲的惡劣犯意,在廁所內架設針孔攝影機開啟錄影,竊錄前來如廁民眾的身體隱私部位與性影像。
經查,遭到無辜被害的成年人有6人,而令人髮指與心疼的是,影像中竟然有10名未成年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遭到偷拍,身心受到巨大傷害。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劉男針對6名成年被害人,涉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第319條之1第1項「未經同意無故攝錄性影像」等罪;而針對 10名未成年被害人,更犯下了處罰極重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少年性影像」重罪!
檢方強調,被告對16名被害人個別犯案、犯意各別,要求法院「分論併罰」,絕不能輕縱;同時沒收所有扣案的針孔設備與硬碟檔案,不讓任何私密影像有外流機會。
檢方宣示:絕不寬貸
對於這起嚴重破壞社會信任、傷害兒少權益的案件,嘉義地檢署發表嚴正聲明表示,公共場合與營業場所的隱私安全不容侵犯,檢方對於任何無故偷拍、侵犯他人性隱私,特別是剝削兒童及少年性權益之不法行為,必定秉持「嚴查速辦」原則全力追查,絕對寬貸到底,以維護社會善良風俗,還給廣大民眾一個能安心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