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將公職候選人分五類,2026大選涉及第三類(直轄市長、市議員、直轄市山原區長、縣市長);第四類(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及第五類(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原區民代表、村里長)。
新一屆中評會昨天召開第一次會議,處理各縣市黨部呈報的違紀參選名單,其中縣市首長類就邱建富1人違規參選,全數中評委決議除名,另,也除名17位違紀參選直轄市議員的黨員,包括現任北市議員陳怡君,退黨參選北市議員的陳峙穎、紀建漢,以及新北市議員參選人簡麗花等人在內。
另一名北市議員參選人朱政騏也在此次呈報名單,朱政騏贏得黨內初選,後因涉共諜案遭起訴,北市黨部評委會、中央黨部中評會早在5月份即火速決議除名,因此昨日會議未再處理朱案。
有關邱建富退黨在先,如何再開除黨籍?民進黨人士解釋,退黨是個人作為, 中評會按照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規定,違紀參選就是除名處分,開除黨籍,假設認定為自動退黨,當事人未來隨時可入黨,若開除黨籍,就會受「五年條款」限制,未來想入黨得滿五年後才能重新申請加入。
據了解,昨日中評會議,對於每一位違紀參選人,委員們未意見分歧,均有除名共識,唯桃園市平地原住民議員張秀菊未獲黨內提名,仍登記參選,因屬現任,中評會請原民部調查、了解狀況,後續再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