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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違法展示加熱菸載具照片 國健署長快閃拒回應

出版時間:2025/10/23 12:40
生活 醫藥
林芳如 文章
國健署長沈靜芬出席世界中風日記者會,刻意閃避媒體拒絕回應加熱菸載具違法展示,梁建裕攝 zoomin
國健署長沈靜芬出席世界中風日記者會,刻意閃避媒體拒絕回應加熱菸載具違法展示,梁建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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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合法加熱菸爭議不斷,先是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被勒令全數下架,菸商還企圖違法以補貼標籤後重新上架,近日超商又被發現違法陳列展示加熱菸載具圖片。國健署署長沈靜芬今日(10/23)出席公開活動刻意躲避媒體、拒絕回應加熱菸違法議題。

網友昨日在社群平台分享,超商竟然大剌剌違法陳列展示第二家合法加熱菸載具的圖片。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菸害防制法》規定禁止陳列展示加熱菸載具,菸草柱也只能以單包最小面積展示。

國健署署長沈靜芬今日一早出席衛教記者會,雖然提早抵達活動現場卻刻意閃避媒體,拒絕回應超商違法陳列展示加熱菸載具圖片,記者會結束後以要參加行政院會為由匆匆離去,一改上周跟著衛福部長石崇良積極稽查加熱菸的態度。

林清麗直言「罵到不想再罵」,我們知道全世界的菸商都會給政府各式各樣的政治、經濟、貿易上的壓力,但是國健署對菸商不應該是關起門來約束或溝通,而是應該把資訊公開化,包含有條件開放的條件是什麼,這些都透明之後,173 個民間團體和家長團體、台灣拒菸聯盟自然會挺政府。

「現在國健署卻是節節敗退,加熱菸載具外包裝都不用加註健康警語」林清麗說,台灣拒菸聯盟跟家長團體現在的目標是希望政府能確實執法。

國健署說明,加熱菸草柱需依據《菸害防制法》及《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標示尼古丁含量,若違反可依《菸害防制法》第29條第1項第6款規定,針對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業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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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熱菸 # 菸害防制法 # 沈靜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