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堂員工出包!3客人誤喝「清潔水」送醫 中市府:勒令停業移送法辦
【記者王煌忠、盧麗蓮、生活中心/綜合報導】知名連鎖飲品「春水堂」發生員工疏失,誤將還泡在清潔水中的保溫瓶當回沖熱茶容器,導致3名客人不適送醫。春水堂承認是作業疏失,已陪同顧客前往醫院就醫,並會全數負擔醫療費用。對此,台中市食安處介入調查,除勒令該店即日起停業,也將業者移送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以下罰金。
針對春水堂公益店發生客人不適送醫,春水堂今天發出聲明稿,坦承公益店因疏失,造成顧客誤飲清潔用的殘留水。
事件發生後,春水堂立即陪同顧客前往醫院檢查,經醫師與顧客確認,顧客沒有喉嚨灼傷,醫生表示身體情況穩定,相關醫療與後續必要費用亦由春水堂全數負擔。
員工疏忽出包
春水堂表示,對於此次事件深感自責並深刻檢討。春水堂公益店12/1起自主停業至少2天,以加強內部訓練,並檢討相關流程。未來將更加謹慎,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據了解,這次出包的是該店的新員工,疑似不了解程序而出錯。春水堂強調,始終以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作為最高原則,將更加嚴謹把關食安。
春水堂還原情況
春水堂還原當時過程,指出清潔中的熱水瓶,現場都會張貼「清潔中」牌子以辨識。當天現場夥伴是剛到職二週的新人,因為對流程較不熟悉,「所以誤拿裝有清潔用水的熱水瓶。」
春水堂強調,當天使用的是「碳酸氫鈉」清洗保溫瓶,非工業用檸檬酸。
中市府勒令停業 最重罰千萬
對此,台中市食安處接獲醫院通報,已介入進行調查。
台中市食安處昨獲報後稽查,除勒令該店即日起停業,也將業者移送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以下罰金。
業者移送法辦
食安處指出,因業者行為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食安處已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責令業者暫停作業,並要求立即改善及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業者須待食安處後續複查合格後才可復業;此外,也將依同法第49條規定,將業者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