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李貞秀遞補民眾黨立委!陸委會:未接獲放棄國籍證明文件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民眾黨「兩年條款」期限將至,現任6名立委將請辭,不分區排名15名的陸配李貞秀將遞補立委,但依《國籍法》規定,就職1年內需放棄其他外國國籍,針對李貞秀是否已放棄國籍,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22)日表示,目前各主管機關皆未接獲李貞秀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任何證明文件。
陸委會22日召開例行記者會,針對陸配李貞秀將成為民眾黨遞補立委,台灣《國籍法》指出有外國國籍者,需要就職1年之內放棄其他國籍,李貞秀是否已成功放棄中國大陸國籍?
對此,梁文傑表示,各個主管機關沒有接獲李貞秀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任何證明文件,目前都沒有,按照《國籍法》20條規定,禁止雙重國籍,但是《國籍法》20條規定,就是在1年之內必須放棄,所以就按照《國際法》的規定。
而內政部長劉世芳先前受訪表示,李貞秀女士是候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按照《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內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內政部會提醒立法院諸位同仁,在就職日1年內放棄其他外國國籍。
至於陸配如何放棄國籍?劉世芳則說,需要申請,中國大陸也有放棄國籍申請程序,從中國政府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