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樹擋視線!少年騎YouBike摔車「出國滑雪夢碎」 家長討26萬國賠判決出爐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未成年王姓少年騎乘YouBike行經南屯區路段時,疑因路樹枝葉遮蔽路燈影響視線,撞上石墩後重摔,造成右肩韌帶撕裂等傷勢,家長除提出醫療與照護費用外,亦主張因傷勢影響無法參與國外滑雪,將相關費用一併列入,向台中市府養工處求償逾26萬元。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審理後,認公共設施管理確有瑕疵,判市府須賠償3萬7938元,其餘請求駁回。
路樹茂密遮擋視線害撞石墩
這起事故發生於去年1月9日傍晚,王姓少年騎乘YouBike行經台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與大墩十街口,疑因現場路樹枝葉過於茂密遮蔽路燈,導致地面形成陰影區,加上人行道上設置的車阻已出現毀損情形,且缺乏明顯警示,導致少年未能及時察覺,撞擊石墩後摔倒,造成右肩韌帶撕裂等傷勢。
家長討國賠 控公共設施維護不當害摔車
事故發生後,少年接受醫療治療,家長認為該處公共設施維護不當,導致危險發生,遂向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養護工程處提出國家賠償請求。
王姓少年家長主張,現場環境如同「隱形陷阱」,路樹長期未修剪導致路燈照明遭遮蔽,使騎士視線受限;同時,車阻不僅高度降低,且反光警示條已脫落,甚至有鋼筋外露情形,在光影交錯之下極難辨識,才會導致撞擊事故發生。
家長提出王姓少年支出醫療費用與後續照護費用外,也主張因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包括醫療用品支出、YouBike維修費用等,另外原本預計出國滑雪,而購買相關滑雪設備總計5萬多元,如今卻因受傷無法參與致生損失,一併納入求償範圍,加上精神慰撫金15萬元,總計求償26萬226元。
養工處則主張,事故當時路燈照明功能正常,現場亮度充足,並無明顯照明不足問題,另外車阻設置位置位於人行道上,並未侵入自行車道範圍,若騎士依規定於自行車道內行駛,理應不會發生碰撞。且在事故發生前並未接獲相關通報,難認設施存在重大缺失。
法官認定場地管理有缺失 判賠3萬7
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審理,法官審酌現場狀況,認為該車阻確實存在毀損與辨識度不足情形,已不符合一般安全要求,認定養工處在管理、維護事故地點之路段確有欠缺。屬於管理上有欠缺,不過現場路燈照明並未失效,且車阻設置於人行道範圍內,並未直接影響自行車道的正常通行,因此事故發生亦與騎乘行為有關。
針對家長提出為了出國滑雪,幫少年購入5萬多元相關用具,法官審酌少年已取得該物品所有權,又所受傷勢與嗣後旅遊取消之損害,與養工處行為有何相當因果關係,認家長主張難認有據,應予駁回。
法官綜合雙方責任,認應適用過失相抵原則,將事故責任加以分配,針對醫療費用3909元、財產損失4029元及精神慰撫金30000元,判決台中市政府須賠償3萬7938元,其餘請求則予以駁回。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