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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延長外國人簽證效期、停留期 哈薩克對台開放電子簽證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外交部今宣布,俄羅斯聯邦政府延長外國人電子簽證效期至120天,停留期限從原16天增加為30天;哈薩克政府近期也開放我國人赴哈國觀光、商務、投資及醫療等目的,可申請電子簽證(e-visa)入境,停留期限30天。

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副司長陳詠博今出席例行記者會,說明俄羅斯、哈薩克對台灣簽證待遇調整事項。俄羅斯聯邦政府今年7月23日公告修正外國人電子簽證待遇,電子簽證效期由60日延長為120日,停留期限由16天延長為30天,新制已於8月22日生效執行。
陳詠博表示,國人赴俄觀光、洽商、科學、體育、人文交流及訪友,可持中華民國護照透過俄羅斯電子簽證系統申請簽證,電子簽證適用範圍涵蓋俄羅斯全境。
此外,哈薩克政府近期也開放我國人預審制電子簽證待遇,電子簽證事由包含商務、觀光、投資、就醫等,停留期限為30天。
陳詠博說明流程,赴哈國人透過哈國旅行社或邀請單位,向哈國內政部移民局申辦具核准編號的邀請函,邀請函上須敘明當事人自哪一個機場入、出境,僅限阿斯塔納機場或阿拉木圖機場,實務上,申請邀請函需至少2週時間。
當事人再邀請函至哈國電子簽證申請官網填寫資本資料、移民局的核准編號,並線上刷卡繳費;後續經哈國主管機關核准,當事人即可收到電郵提供的電子簽證,列印該電子簽證,持憑入境哈國。
陳詠博表示,外交部長年致力於提升國人赴海外商旅便利,樂見各國政府提升對我國簽證待遇,促進觀光、文化等領域的民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