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塑膠公約加嚴管制「廢棄漁具」!管碧玲推跨國EPR夥伴 拚台灣成印太樞紐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面對「全球塑膠公約」即將對廢棄漁具(ALDFG)祭出更嚴格規範,海洋委員會透過「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台」邀集日本全球環境戰略研究所(IGES)專家與國內產官學界研討治理對策。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將扮演區域合作「關鍵推手」,盤點台灣技術量能,推動跨國生產者責任(EPR)制度合作,助印太夥伴補上治理缺口,也讓台灣成為藍色循環經濟的戰略樞紐。
臺灣技術具優勢 助建立區域EPR制度
海委會指出,IGES專家在會議中分析,印太區域目前尚無國家針對漁具建立強制性生產者責任(EPR)制度,主要難點在於廢棄漁具難以判定是否「故意遺失」,責任歸屬不易,加上複合材質使回收成本高昂,導致制度推動受限。
海委會認為,台灣擁有全球領先的化學回收技術,可將尼龍漁網轉化為再生材料,但因回收成本偏高、制度誘因不足,目前仍多仰賴政府補助支持。海委會表示,未來將透過跨部會協作與產業對話,讓「技術優勢」轉化為可長可久的「制度優勢」。
漁民直言日韓制度未必能照搬
針對是否引進日韓推行的海廢押金或登記制度,與會的蘇澳區漁會黃士洋船長直言,台灣漁業型態與日韓不同,不同類型漁具在成本與管理方式上也有差異,例如韓國小額押金制度多運用於近岸漁業,不適用在台灣高價漁具,如「櫻花蝦漁網」。
黃士洋建議,制度設計應回到在地現實,在不增加漁民過度負擔的前提下,先以獎勵與補助方式引導源頭管理,逐步推動更完整的制度配套。他也點出,廢棄漁具治理需要在環保理想與產業衝擊間取得平衡,無法單靠單一機關獨力完成。
建立臺灣「技術清單」 助力務實海洋外交
對於台灣如何參與區域治理,IGES專家提出建議指出,印太各國普遍面臨「有處理需求、無相應技術」困境,若海委會能協助盤點、建立「廢漁網回收及再利用技術清單」,不僅可協助區域夥伴解決環境問題,也可為台灣回收技術開拓國際市場,落實務實海洋外交。
管碧玲表示,「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台」核心願景是實現「無塑海洋、永續印太」,海委會將對內連結跨部會與「海廢再生聯盟」產業力量,對外對接印太夥伴治理需求。她強調,政府不必單打獨鬥,而是要建構完善基礎環境,透過本次會議盤點出的技術清單與對話機制,推動區域藍色循環經濟合作,並展現台灣在國際海廢治理中的戰略價值。

